各位父老乡亲、村民朋友们:
大家好!
乡村道路是乡村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咱们群众出行的“安全线”。当前,村内道路两侧私种农作物现象较为突出,不仅影响村容路貌,作物长高后还会遮挡转弯视线,同时造成边坡水土流失、侵蚀道路路基,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为整治路域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现就禁止在农村道路用地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种范围本村辖区所有村道、组道,道路两侧路肩、边坡、树池、排水沟等公路用地范围。凡是超出自家耕地界限,向外扩种至道路用地的作物,均在清理范围之内。
二、具体要求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上述道路用地范围内种植各类农作物,禁止超耕地边界侵占路肩扩种。
(二)村民已在道路沿线、路肩边坡上种植的农作物,秋收结束后,请自行清理干净,不得再次复种。
(三)逾期未自行清理,仍继续违规种植的,村委会将组织统一清理,恢复道路用地原貌,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种植户自行承担;拒不配合的,上报乡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在农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倾倒垃圾;采石取土、焚烧物品、堵塞边沟以及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我们理解大家惜地种田的心情,也深知每一季庄稼都饱含辛勤汗水。但道路安全事关全村老小,通畅完好的村道惠及每一户村民。希望广大村民理解、支持、自觉遵守本通告,主动清理超范围种植在路肩的作物,积极配合道路管护工作,相互转告,共同守护安全畅通、整洁美观的闫洼乡村道路。特此通告。
闫洼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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