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新增限制消费令(俗称“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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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 被限高主体: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 9111000010175096XU),及其法定代表人李爱东
• 限制消费令日期:2026-9-22(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更新,多家媒体9月23日转引)
• 执行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申请人: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标的:约1.68万元
• 其他执行风险:报道称北京万科目前另有5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约183.56万元
二、李爱东与北京万科的任职关系
• 2026年5月25日工商变更:林曈不再任董事长/经理(转董事),李爱东接任董事长、经理,并成为法定代表人
• 注意区分:媒体同期报道万科北京经营条线由金亚斌任总经理,李爱东此次更多是工商/合规层面的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任职;限高令因其“法定代表人”身份作出,不等同于他个人私债
三、法定代表人被限高意味着什么
• 公司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可对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限制消费令。
• 限制范围通常包括:乘坐飞机/高铁一等以上席位、星级酒店、高尔夫、旅游度假、购买不动产、车辆、子女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
• 1.68万元标的不大却被限高,常见原因是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未足额履行/未达成和解/未申报财产;小额限高在房企劳务、分包、供应商尾款纠纷里并不少见。
• 限高≠“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但二者常伴随;是否列入失信要看是否有转移财产、拒不报告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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