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孙寅因涉及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停泊、作业(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烟台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海上航行作业合规监管要求的具体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公示,将对当事人后续参与海事相关作业活动的合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孙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7*******204X 违法案由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停泊、作业(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5092040016-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3 作出处罚机关烟台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孙寅,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开展航行、停泊、作业相关活动,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92040016-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207*******204X,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烟台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所有海上作业相关主体,需严格对照船舶检验证书标注的航区范围开展相关活动,自觉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海上通航作业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孙寅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孙寅,所属行业为新闻和出版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海安县墩头镇吉庆村35组8-2号。
事件点评
本次烟台海事局对孙寅作出的2.1万元罚款,系针对未按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作业的合规处罚,严格依据两部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作出,属于个人层面的海事合规警示案例。该事件提示航运相关从业者需严格恪守船舶航区限定要求,主动规范航行停泊作业行为,规避同类违法违规风险,保障海上航行活动合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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