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两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在商场里走着,谁能想到,几分钟之后,自己会死在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手里。
方晓彤,26岁。刘继禧,22岁。她俩大概怎么也想不到,会成为一个陌生人手里那把刀的目标。
动手的男人叫司徒成光,43岁。他没提前备刀,是当天在商场里现买的一把长刀,买完就往三楼走,见着人就砍。
两个姑娘跟他不认识,没打过照面,更没什么仇怨,就这么被卷进去了。
商场里一下乱了套。警员反应很快,赶到现场,把人死死按在护栏边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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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发生在2023年6月2日,地点是香港钻石山的荷里活广场。当年这事就挺轰动,毕竟“无差别行凶”这四个字,搁谁听着都后背发凉——不是仇杀,不是情杀,就是随便挑中了两个路过的人。
案子拖了三年多,今年9月21日才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
原本检方是按两项谋杀罪起诉的,可庭审那天,司徒成光认了两项误杀罪。谋杀怎么变成了误杀?法庭这边给出的说法是,他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这一点有医学证据支撑,控方接受了“因精神状况影响、责任程度减轻”这个说法。
审理这案子的法官叫杜丽冰,她说这是场悲剧,最后判的是无限期医院令,人要被送进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强制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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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期医院令这五个字一出来,评论区直接炸了。不少人第一反应是:两条人命没了,凶手却不用蹲牢房?这搁谁心里都不是滋味。
有人在评论区说得挺实在——精神病要真是想干嘛干嘛都能免责,那以后谁还怕后果。也有人分享自己的经历,说以前在公共场所碰到过情绪失控、手里还拎着东西的人,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现在想起来都发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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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往下细看,会发现这事没那么简单。无限期医院令不是“放人”,也不是无罪释放,它压根没有固定刑期。什么时候能出来,得由专门的医疗团队一次一次评估,评过关了才有可能出院,评不过就一直待着——按实际情况,这类患者通常一待就是二十五年往上。说白了,这不是从轻发落,是换了一种更严的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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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网友这股火气。两个正常出门的姑娘,连凶手长什么样都没来得及看清楚,命就没了,搁谁身上都咽不下这口气。可法律这东西,不能光靠情绪去判,它得靠证据、靠专业鉴定说话。这案子里,精神分裂是有医学依据摆着的,不是凶手随口一说就能糊弄过去的借口。
真正让我在意的,反倒不是“该不该判无期”,是另一个问题:一个已经确诊精神分裂的人,是怎么一个人拎着刀走进商场、还买了刀、还走到三楼、还没被任何人拦下的?他之前有没有人管?家里、社区、医院,这中间是不是哪个环节掉了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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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就有朋友,家里老人也有类似情况,平时看着挺正常,谁也说不准哪天情绪一上头会咋样。家人不是不管,是真的没法二十四小时盯着。这也是我看完这案子,没有一股脑光骂凶手的原因,倒是替他家里人、替那种没法时刻看住的处境,多想了一层。
关不关、关多久,是法庭的事;怎么让下一个有暴力风险的人不走到这一步,才是普通人真正该操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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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也有不少人是这个思路——遇上突发情况怎么躲、公共场所安保能不能再紧一点、家里有类似情况的病人该怎么留意——这些话听着不激动,但比骂两句解气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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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到这儿,该判的判了,人也送走了。但两个姑娘,是真的回不来了。法律能做的,是把这个人关到不再有危险为止;可这世上还有多少个“下一个司徒成光”,谁也说不准。
这案子留给人的,大概就是这么一个问题——你说,这事真能靠一句判决就翻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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