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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搬家,一切井井有条。可一旦和另一个人住在一起,连“今天吃什么”都能变成一场战争。你想吃辣的,他想吃清淡的;你想攒钱买房,他想及时行乐。如果这种窒息感让你似曾相识,梁永安教授有一句话,可能是你一直想说却不敢说的:至少三分之一的人,根本不适合结婚。但这句话背后的数据,可能没有你想的那么可靠。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梁永安在《北京青年×壹次访谈录》中直言,据他观察,至少三分之一的人完全不适合结婚。理由很朴素:婚姻需要对他人的长期关心和付出,而梁永安引用了一个说法——美国心理学家的全球抽样显示,拥有利他主义天性的人在人类中仅占4%。这个说法本身缺乏可查证的原始出处,我们稍后会详细辨析。这句话不是梁永安第一次说。2023年4月他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就说过“有三分之一的人不适合结婚”,2023年9月他在抖音开学公开课上再次提到“这个世界上大概有1/3的人不适合结婚”,2025年9月他在解放日报“思响上海”活动现场又重复过这个判断。真正新鲜的是完整版:2026年8月,他和翻译家林少华在澎湃新闻对谈时给出了一个三分法——三分之一不适合结婚,三分之一适合结婚,还有三分之一准备离婚。
但每次翻出来,舆论都会分裂成两个阵营。一派觉得“被说中了”,另一派觉得“以偏概全、贩卖焦虑”。不论你站在哪一边,这句话之所以能反复引爆舆论,恰恰说明它触碰到了一个被鸡汤和催婚话术长期掩盖的问题:婚姻到底是不是一件“想结就能结”的事?我们不妨一层一层拆开来看。
4%的利他主义:一个需要认真辨析的数据
先把事实厘清楚。需要说明的是,梁永安的专业背景是比较文学,他的婚姻观察更多来自文化批评和人生经验,而非严格的实证研究——这既是他洞察力的来源,也是我们在引用时需要留意的边界。梁永安的判断包含一个关键论据:美国心理学家全球抽样显示,拥有利他主义天性的人仅占4%。但这个数据有几点需要辨析。
首先,目前查不到这个4%数据的原始论文、作者和样本量。在公开的学术文献中,未能检索到与之精确对应的原始研究。这不代表梁永安的判断缺乏经验基础——正如他自己所说,“爱情让人学会爱他人,门槛比较高”,他说的“据我观察”更多是一种修辞性表述,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实证结论。但它意味着我们在引用这个数据时需要更加谨慎,将其视为一种修辞性论据。
其次,心理学对利他主义的研究远比“4%对96%”复杂。“利己/利他”的二分法本身,正是巴特森试图超越的框架。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一切看似利他的行为背后都有回报逻辑。而巴特森提出的“共情—利他假说”则认为,当人产生共情关怀——一种指向他人福祉的、与他人需要相呼应的他者导向情感反应——时,确实可能产生真正的利他动机。巴特森1987年发表的论文中明确写道:由共情唤起的动机可能是利他的,“其终极目标似乎是减少他人的需要,而非减少自身的厌恶唤醒”。巴特森特别区分了“共情关怀”和“个人痛苦”:前者的终极目标是减少他人的需要,后者则产生以自我为中心的动机——减少自身的不适。这一区分至关重要:很多人在婚姻中表现出的“付出”,其实是在缓解自己的焦虑,而非真正回应对方的需求。巴特森的研究不是在说“有些人天生利他,有些人天生利己”,而是在说“同一个人在不同情境下可能展现出不同动机”。
但巴特森说的是一时的共情状态,而非永久的性格特质。人格心理学的研究进一步表明,利他倾向更可能呈现连续分布,而非二元对立——大多数人既有自私的动机,也有利他的能力,具体表现取决于情境、关系质量和个体发展阶段。“4%对96%”的表述把一条光谱压缩成了两个格子,这是它最大的问题。
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质疑
在承认4%数据的修辞性质之后,我们还需要认真对待一种更根本的质疑:这个数据被用来论证什么?
用“天性”数据来论证“行为选择”,本身可能是一个范畴错误。一个人在婚姻中是否愿意付出,不仅取决于他的天性,更取决于伴侣关系本身的质量。
婚姻研究中的“脆弱性—压力—适应模型”(VSA模型)指出,婚姻的稳定性与满意度受到三个层面的共同影响。简单说,有些人天生更容易在亲密关系中感到不安,就像有些人天生体质更敏感一样——这不是他们的错,但确实会让婚姻这场“长跑”变得更难。生活总会带来各种考验,比如经济困难、育儿冲突,这是压力事件;而夫妻能不能一起扛过去,这是适应过程。该模型认为,个体的脆弱性因素和外部压力事件会共同影响夫妻有效参与适应过程的能力(如沟通方式、应对技能),适应过程的缺陷进而可能导致关系满意度下降、功能失调乃至解体。这意味着,一个被充分尊重和回应的人,可能比一个被反复忽视的人展现出多得多的利他行为——哪怕他们的天性完全相同。“三分之一不适合结婚”这一判断的真正问题,不在于数字是否精确,而在于它可能把一个关系问题简化为了一个个人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梁永安从“4%天生利他”到“三分之一不适合结婚”之间,并非严格的逻辑推导关系。4%是天性分布,三分之一是经验观察,两者之间隔着“学习意愿”和“关系质量”两个变量。更审慎的表述应该是:如果婚姻需要长期的利他行为,而天生利他者仅占极少数,那么在缺乏充分学习意愿的情况下,确实有相当比例的人难以维持高质量的婚姻关系。三分之一的数字或许不精确,但它指向的方向是对的:婚姻失败,往往不是因为你不够爱对方,而是因为你不会和对方一起生活。
与其问“多少人适合结婚”,不如换一个问题:“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一个人更可能发展出婚姻所需的利他能力?”婚姻研究给出的答案是:当一个人被充分尊重、被真诚回应时,他更可能展现出超越自身利益的付出意愿。这意味着,“不适合结婚”不是一个固定的人格标签,而是一个可能随着关系质量和生命阶段而变化的动态判断。与其争论多少人适合结婚,不如问一个更好的问题:在什么样的关系中,一个人更可能学会爱?
爱情与婚姻,本质上是两套逻辑
要真正理解梁永安的判断,需要先厘清一个常被混淆的问题:爱情和婚姻,是同一件事吗?
社会学家翟学伟提出了一个有解释力的框架。他将亲密关系区分为“爱情婚姻”和“缘分婚姻”两种理想类型——这里的“理想类型”是社会学方法论概念,指经过抽象提炼的分析工具,而非对现实的完整描述。爱情婚姻具有个体内在性,重视吸引力、理想化和激情,其延续机制在于“加法”。缘分婚姻则重视关系外在性,依赖命定、般配、说媒等外部条件,其维系机制在于“减法”。
更根本的差异在于,爱情是极具主观倾注性的观念体系,而婚姻是具有刚性和客观性的制度性装置。以下判断是本文作者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对翟学伟框架的延伸解读,而非翟学伟原文的直接主张: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漫长的历史中首先承担的是经济功能。婚姻首先是一套关于“谁和谁是一家人、财产怎么传、孩子谁来养”的制度安排。爱情被“加装”进婚姻,是很晚近的事。
爱情可以是两个人的事,婚姻从来不只是两个人的事。婚姻要求的是在制度框架内长期利他——不是一次性的浪漫牺牲,而是日复一日地体会对方的需求、调整自己的行为、在“我想要”和“他需要”之间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中间地带。
理解了爱情与婚姻是两套逻辑,我们才能回到那个最实际的问题:什么样的人,能够在这两套逻辑中游刃有余?
什么样的人适合拥有爱情和婚姻
如果婚姻的核心能力是长期利他,那么心理学研究对“什么样的人更容易拥有幸福的婚姻”给出了什么回答?
心理学家奥米拉和索斯在《人格杂志》发表了一项时间跨度长达18年的纵向研究,测量了近2000对夫妻在这18年期间的性格特质与婚姻满意度的变化。结果发现,只有两个维度与婚姻满意度具有稳定的同步变化关系:尽责性和神经质。尽责性越高,婚姻初期的满意度越高;神经质越高,婚姻初期满意度越低。尽责性意味着自律、责任感和可靠性,神经质则体现情绪稳定性和抗压能力。有些人天生更容易在亲密关系中感到不安——这不是他们的错,但确实会让婚姻变得更难。
但这项研究有一个更重要的发现:这些性格特征并非一成不变的标签,而是会随着夫妻双方的相处过程发生改变。不过,需要清醒认识到,研究揭示的是性格变化与满意度变化之间的相关关系,而非因果关系。无论因果方向如何,“学习意愿”本身作为一种可观察的行为倾向,仍然是判断一个人是否适合婚姻的重要参考。
综合这些研究,我们可以勾勒出三种类型:
适合拥有幸福婚姻的人,不是“天生利他”的少数人,而是具备一定尽责性和情绪稳定性基础,并愿意在关系中持续学习、调整和成长的人。老张和妻子结婚十五年,他不善言辞,不会说浪漫的情话,但他记得妻子所有的过敏源,会在她加班时把饭菜热好放在桌上。他的“利他”不是天赋,而是一种日复一日养成的习惯——这正是奥米拉和索斯研究中“尽责性”的生活化呈现:尽责性在人格心理学中是一个稳定的行为倾向,但它并不是天生的——它可以通过日常实践逐渐养成。老张的例子提示我们,婚姻中的“利他”往往不是宏大的承诺,而是这些微小行为的长期累积——记得对方的过敏源、热好饭菜,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举动,恰恰是婚姻满意度的基石。
适合拥有美好爱情但不一定适合婚姻的人,是那些具备高共情能力和浪漫倾向,但对制度化合作缺乏耐心或意愿的人。这种“爱情天才、婚姻困难户”的处境,可以用吉登斯在《亲密关系的变革》中提出的“纯粹关系”概念来理解:纯粹关系是一种以情感满足为维系纽带的关系,它在原则上可以随时终止——不依赖外部制度来维持它的存续。当然,学界对“纯粹关系”概念存在争议,Jamieson在《Sociology》1999年发表的批评文章中指出,“纯粹关系”的话语可能将个人问题个体化,并弱化对社会结构性因素的解释。但作为一个分析工具,它仍然有助于我们理解爱情与婚姻在维系机制上的根本差异。爱情考验的是情感连接的能力,婚姻考验的是制度性合作的能力。你可以是爱情的天才,同时是婚姻的困难户。小林是朋友圈里公认的“恋爱高手”——他能准确捕捉对方的情绪变化,总能在最合适的时机说出最恰当的话。可结婚两年后,妻子说他“不会过日子”。不是他变了,而是恋爱时他的共情能力用在“让她开心”上,而婚姻要求他把同样的共情能力用在“协商谁洗碗”上。小林的问题不是不够敏感,而是他没有学会把浪漫的能力转化为日常合作的能力。小林的故事提醒我们,“纯粹关系”中的情感能力未必能自动转化为婚姻中的合作能力——这不是能力的缺失,而是能力类型的差异。
反过来看,什么样的人可能确实不适合结婚?一是缺乏基本共情能力的人——不是不想关心别人,而是无法感知和回应他人的情感需求。二是情绪极度不稳定且拒绝自我调整的人。三是把婚姻纯粹视为资源交换的人。
但需要格外警惕的是,“不适合结婚”不意味着“无法体验爱情”,更不意味着“不配被爱”——后一种表述本身就是对爱的误解。三分之一不适合结婚,三分之一适合结婚,三分之一准备离婚——这不是判决书,是一张需要自己填写答案的问卷。
小陈在朋友圈里是公认的“最好相处的人”——幽默、体贴、从不让人难堪。可她结婚三年后,丈夫说她“最难搞”。不是她变了,而是恋爱时她的体贴是选择性的,而婚姻要求她的体贴是全天候的,包括在她自己疲惫、焦虑、不想付出的时候。小陈的问题不是不够善良,而是她没有学会在“我不想给”的时候依然给出一点什么。这恰恰就是梁永安说的“终身学习”——不是学会一次,而是学会在漫长的日常中反复练习。
需要强调的是,“适合婚姻”并非一个固定的人格标签,而是一个动态的关系判断。VSA模型提醒我们,关系质量本身会影响一个人展现利他行为的意愿和能力。这意味着,即使一个人在今天看起来“不适合结婚”,在一个被充分尊重和回应的关系中,他也可能发展出超乎预期的付出能力。反之亦然。
这个时代为什么婚姻变得更难
梁永安的观察放在当下的社会数据中,显得更加触目。
民政部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结婚登记676.3万对,较2024年增加65.7万对,增长10.76%,曾出现短暂回升。但2026年上半年结婚登记仅327.5万对,较去年同期减少26.4万对,再次下降,说明回升势头未能延续。2026年上半年离婚登记138.3万对,离结比升至42.2%——需要说明的是,离结比反映的是同期离婚与结婚的数量关系,不等于婚姻失败率。据界面新闻2026年8月报道,广义单身成年人口(含未婚、离异、丧偶)据测算已达2.82亿,占成年人口的25.1%。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婚姻的意义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梁永安自己将其描述为“单身的黄金时代”——经济发展使个体维持独立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当一个人不需要通过婚姻来获取经济保障和社会身份时,婚姻就从“必需”变成了“选择”。而当婚姻成为选择时,人们对它的期待就从“能不能过下去”变成了“值不值得过下去”。
但中国语境有一个独特之处:催婚的压力依然存在,尽管正在松动。珍爱网联合民政职业大学发布的《现代青年婚恋困境的多维透视与破局路径研究》白皮书(2025年8月发布)显示,仅30.59%受访者“频繁被催婚”,36.9%从未被催婚。据澎湃新闻2026年3月报道,对比珍爱网2024—2025年调研与2026年春节调研数据,频繁被催比例从45%以上降至30.6%,降幅超14个百分点。据经济观察报2025年6月报道,上海社会科学院2024年发布的《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白皮书》显示,63%的70后父母在过去五年内显著减少了对子女生活的干预,一线城市这一比例高达78%,较十年前翻了一番——该白皮书原文未公开发布全文,数据以媒体报道为准——这说明催婚文化正在松动,但代际认知差异仍是核心矛盾。
梁永安的判断之所以引发共鸣,恰恰是因为它触及了中国年轻人在“个人意愿”与“家庭期待”之间的撕裂。在一个催婚压力依然强大的社会里,说出“三分之一的人不适合结婚”,本身就是在给年轻人松绑。
我们应当建立怎样的爱情观和婚姻观
面对这些结构性变化,怎样的爱情观和婚姻观是值得建立的?
第一,承认爱情与婚姻是两套不同的逻辑,不必强行捆绑。一个人可以拥有深刻的爱情体验而不进入婚姻,也可以在婚姻中培养出深厚的爱情。把爱情等同于婚姻、或者认为没有婚姻的爱情就不完整,都是对两者本质的误认。
第二,把“利他能力”视为可以学习的技能,而非天赋资格。梁永安引用4%数据的真正价值,不是告诉96%的人“你们不行”,而是揭示了一个被忽视的事实:我们的教育体系中,从来没有一门课教过如何经营亲密关系、如何在关系中平衡自我与他人的需求。这种能力的缺失才是问题的根源。
第三,接受“不结婚”不是人生的失败。在一个婚姻不再是生存必需的时代,一个人选择不结婚,和一个选择结婚的人一样,都是对自身生命状态的理性评估。
第四,无论选择何种生活方式,爱的能力都值得学习。爱的能力本身就是一种让人活得更好的能力,它的意义远不止于能否进入一段恋爱关系。
第五,与其追问“我适不适合结婚”,不如追问“我愿不愿意学习爱”。前一个问题指向标签,后一个问题指向成长。标签是静态的,而成长是动态的——它允许一个人在今天不具备某种能力,但在明天通过学习和实践获得它。正如VSA模型所提示的,关系质量本身会影响一个人展现利他行为的意愿和能力——这意味着,选择一个能让你变得更好的关系,和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同样重要。正如梁永安所说,爱情让人学会爱他人,门槛比较高——但这个门槛不是用来把人拦在外面的,而是让人明白自己需要学习什么。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讨论不是为了论证“婚姻不值得追求”,也不是在给任何人贴标签。恰恰相反,承认婚姻需要能力、需要学习,是对婚姻本身的尊重——它拒绝把婚姻降格为一种“到年龄就该完成的任务”,也拒绝把不结婚视为一种“失败”。一个人选择结婚或不结婚,都应该是经过认真思考的自主决定。
所以,当下次有人问你“什么时候结婚”时,你可以坦然地回答:我正在学习爱。如果学会了,也许结婚;如果没学会,至少我活明白了。
这大概就是梁永安那句话真正的意思。他不是在给谁下判决书,而是在提醒我们:婚姻不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但它确实需要一种大多数人需要后天才能习得的能力。承认这一点,比假装一切都好更需要勇气。而在承认之后选择去学习如何爱——无论最终是否走进婚姻——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尊重。
婚姻是制度,爱情是能力。制度可以修订,能力需要学习。而学习,从来不晚。晚的,是你从来没开始学。
本文数据来源于民政部公开统计、已标注的学术研究及机构调研报告,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分析。
来源:公众号(熵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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