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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矾山镇柳树庄村口有一块明代石碑。
碑额:
题准事例
碑文:
综工召军委官美峪千御千户所千户鄢纲为亟处要害以防虏患以安畿辅事蒙
钦差山西等处提刑按察司整饬怀隆等处戎务兵备副使张案验:据旧榆林等堡、怀来等卫余二毛等告称,情愿应年种地守墩,乞将屯田地亩等项粮草并杂泛差徭,各诸卫所仍给明文执照等情。据此案验,先蒙
钦差巡抚宣府等处地方赞理军务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并
钦差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地方军务暂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江案□题:依南山一带修筑墩台隘口,拨军远戍,仍与怀、保、隆、永近山地方查军务守。如果不□补,即以近山地之或屯田,令其耕种,免缴粮戍。土著之兵且耕且戍,嫡台不致练虞卫使等因题。
奉钦依备行前来,已经出示召募去后。今据前因,为照即月春粮东作正兴,所项地土相应即时拨款。行本官照案事理,即□亲告此处所不许屯田圈种荒闲即开等项地土,各后所□十亩者准做月粮六石,一顷者准作一年。各记封堆,务要四至分明,肥瘦均摊,各给所得□照。其各役本身杂泛差徭并地土应征粮草,备行该管官员书数开阴,专令守墩口令。守墩口本各该守备责令各役认定所守墩台隘口晌田,备将播种过把土田至顷亩、守墩台名查考。蒙比遵依。
钦差巡抚都爷张宪牌备仰本职于嘉靖三十六年八月内招募过新军二百五十名,拨派保安二城南山等处守把墩口,就将未完工程依文修饬。各军前赴隆庆卫今黄黄果处田帖执照。本职建得招募军士定派墩口,金立石碣在于地名柳树庄口。
敕封义勇武安王行祠建立,永远为记。
大明嘉靖三十七年岁次戊午三月 吉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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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阴
碑额: 碣阴
“万全都司东路保安新旧二城南山一带新修墩台隘口招募军士二百五十名开具于后。” 碑文还记载了二十五个墩台隘口名称,以及二百五十名军士姓名分布其中。
碑文解析:
一、文献性质
此为一通明代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的碑刻文献,立于柳树庄口,属于军事屯田与墩台戍守相关的官方文告碑。碑文内容涉及明代宣府镇南山一带的防御体系建设、招募新军、拨地屯田、守墩戍边等事务。
二、核心内容梳理
1. 背景与缘由:
· 千户鄢纲上呈,请求在要害之处设防,以防虏患、以安畿辅。
· 山西提刑按察司整饬怀隆等处戎务兵备副使张,据旧榆林等堡、怀来等卫余二毛等人告称,情愿种地守墩,请求给予屯田、粮草及杂泛差徭的明文执照。
2. 上级批复:
· 巡抚宣府等处地方暂理军务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地方军务暂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江,先后题奏。
· 批复同意在南山一带修筑墩台隘口,拨军远戍,并与怀来、保安、隆庆、永宁等近山地方查军务守。
· 若兵力不足,即以近山之地或屯田令其耕种,免缴粮戍,使土著之兵且耕且戍。
3. 执行情况:
· 嘉靖三十六年八月,招募新军二百五十名,拨派保安二城南山等处守把墩口。
· 将未完工程依文修饬,各军前赴隆庆卫黄果处领取田帖执照。
· 招募军士定派墩口,立石碣于柳树庄口,并建立义勇武安王行祠,永远为记。
4. 土地分配标准:
· 十亩者准做月粮六石;
· 一顷者准作一年;
· 各记封堆,务要四至分明,肥瘦均摊,各给所得执照。
· 各役本身杂泛差徭并地土应征粮草,由该管官员书数开阴,专令各该守备责令本职,各役认定所守墩台隘口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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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价值
1. 军事防御: 反映了明代嘉靖年间宣府镇南山一带墩台隘口的修筑与戍守情况,是研究明代北方边防体系的重要资料。
2. 屯田制度: 详细记载了屯田拨地、粮草减免、执照发放等具体措施,有助于了解明代军屯的实际运作。
3. 地方治理: 涉及卫所、堡寨、州县等多层级机构的协调,体现了明代地方军事与行政管理的互动。
4. 民间信仰: 碑末提及“敕封义勇武安王行祠”,即关羽祠,反映了明代军中崇祀关羽的信仰习俗。
四、文本特点
· 碑文为典型的明代公文碑格式,包含案验、题奏、批复、执行等完整流程。
· 文字多有缺漏(以“□”表示),可能因碑石残损或拓片不清所致。
· 部分语句因公文套语和省略,读来稍显晦涩,但整体结构清晰。
五、关键人物
· 鄢纲: 美峪千御千户所千户,具体负责招募、拨派、立碑等事务。
· 张: 山西提刑按察司整饬怀隆等处戎务兵备副使,后又有巡抚宣府等处地方暂理军务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可能为同一人或前后任。
· 江: 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地方军务暂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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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碑额:题准事例的提示,我又在《明实录》一书中有找到了此碑建立时的历史背景。
《明实录》-《明世宗实录》第四百四十九卷 记载:
嘉靖三十六年七月,丙辰,总督宣大山西侍郎杨顺条奏大同防守事宜,一朔州右卫、威远、平虏及五路城堡俱系极冲,宜及时修葺,以备不虞。大同旧有三边高墙大墩凡六百余里,间二十里为一堡,声势联络,自足拒敌。后因议者纷纷,遂弃而不守,渐致边墙毁废,而堡内精兵亦复散亡。宜即添设中西一路沿边墩台,挑选军士,给以衣粮器械,令其专司瞭望,传报声息。一大同三边墙内往常创立城堡,每堡募军五百人,人授一室,俾有恒居。维虏出没无常,而幅员环错如故,今馈饷不充,逃亡相继,宜充实原额,免发步兵按伏,仍宜计处月粮,以示优恤。
一、中国长技火器为最,宜于阖镇城堡通行查给,如法教演。
一、大同系西北重镇,中西二路宜添设兵备官一员。其总兵官赵卿、副总兵田世威皆轻率寡谋,均宜罢斥。
一前所经略约费银三十万两,似为浩繁;然大同狼狈已极,不一劳者不永逸,乞令户、兵二部虚心酌议,期于共济。
疏下兵部。覆:兵备官不必增置,第令分守泰议常驻左卫,专理钱谷兵马及一切废坠;赵卿、田世威各革职闲住;其奏请帑银逾三十万,恐遽难取盈,宜陆续处给;余皆可行。诏如拟。各分布信地防守。一、南山岔道一路,既增设重险,必戍守得人,乃有裨于保障。今徒恃班军往来奉差,无济实用,宜召募土著耕屯为守,以成经久之计。一、隆庆、永宁二城,内拱京师、陵寝,尤为要害,宜亟修理。一、宣府分有五路,旧以西南二路隶分守,北、中、东三路隶分巡;但分巡道驻所去东路远甚,既难遥制,而隆、永且新设兵备,宜即以东路割属之。兵部议覆,报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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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与《明实录》的呼应
《明世宗实录》内容,与碑文形成了官方与地方的双重印证:
· 政策源头: 碑额“题准事例”表明,碑文内容依据的是朝廷批复的“事例”(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诏令)。这与《明实录》嘉靖三十六年七月总督杨顺“奏请”而后“兵部覆议准行”的行政流程高度吻合。
· 核心策略: 碑文提到的“拨军远戍”与“近山屯田令其耕种”,直接呼应了实录中“召募土著耕屯为守,以成经久之计”的战略。这正是为了解决实录中提到的“班军往来奉差,无济实用”的问题。
· 具体落实: 碑阴记载的“二百五十名”招募军士,以及“保安新旧二城南山一带”的二十五处墩台隘口,是对实录所载“保安”与“隆庆、永宁”一带防务整饬的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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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碑文的核心价值
这块石碑的珍贵之处在于,它保存了基层执行的原始账目。它没有停留在政策层面,而是详细到“十亩者准做月粮六石一顷者准作一年”的土地分配标准,以及“封堆务要四至分明”的产权确认细节。它将《明实录》中寥寥数语的“召募耕屯”,具象化为一块块具体的田地、一座座有名字的墩台和一个个活生生的军士姓名,为研究明代北边防御体系中的“屯戍结合”模式提供了极硬的一手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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