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货款,被“程序”留住了四年
2022年10月20日,南通市海门区,一份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让袁荣第一次看到了这笔钱的走向:江苏君道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被申请冻结610万元,因余额不足,实际只冻结到4807.67元。
袁荣当时48岁,在海门市民生路768号经营建材生意。与他一起申请保全的,还有他经营的千牛建材经营部,以及吕花经营的吕港建材经营部。
他后来才知道,这4807.67元,几乎预示了此后四年的全部走向。
![]()
执行、查封、拍卖:每一步程序都走了
2023年7月7日,三家经营部申请强制执行,海门法院立案,案号(2023)苏0613执3929号,执行标的608万余元。
法院随后查封了君道公司名下的轮式装载机、搅拌楼、龙门吊、模台、搅拌车等一批设备。
2023年10月24日,君道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戴啸震向法院说过的一段话,被写进了后来的判决书:江苏君道“实际上就是上海君道的傀儡公司”,只负责实际加工,没有收入,工资也是上海方面发的。
2024年4月10日起,被查封的设备陆续拍卖成交,合计265万余元,其中249万余元于2024年4月16日前汇入法院执行专户。
对袁荣来说,钱进了法院账户,离拿到手应该不远了。
![]()
“暂缓理由确有不当”
2025年5月16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6执复60号复议裁定,明确认定:海门法院在暂缓发放案款裁定中所述理由“确有不当”;暂缓发放案款应当有符合规定且确定的事由,执行法院不得以不确定的其他事由暂缓发放;未及时送达(2024)苏0613执异117号执行裁定,系办案不规范。
同时,南通中院也指出:鉴于君道公司已被移送破产审查,依法应暂缓案款发放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程序不当,被上级法院认定了;但钱,仍然没有到袁荣手里。
配图落位:时间轴图|从调解书到终审判决
![]()
根据案卷材料整理:一笔606万货款的四年
一边“统一暂缓”,一边足额发放161万
袁荣这边被“统一暂缓”,另一家更晚起诉的公司,却足额拿到了钱。
江苏汇跃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君道公司、江苏君道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初才在海门法院立案((2023)苏0613民初17号),立案执行更晚到2024年1月24日——都比袁荣的调解书和强制执行晚。
2024年2月28日,法院从上海君道公司银行账户划扣161万元;2024年4月16日,这笔钱足额发放给了汇跃公司。
而就在同一个4月,袁荣的执行款249万余元刚在4月16日前全部汇入法院执行专户,一个月后却被裁定“暂缓发放”。
一边以“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为由截留袁荣的钱,一边向另一家后起诉的债权人足额发放161万——这样的差别对待,让袁荣无法理解。
一审、二审,袁荣都输了。
判决的逻辑是:执行款尚未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仍属被执行人财产,应纳入破产程序统一分配。袁荣的606万余元货款,只能作为普通债权申报,在破产程序中与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参与分配。
2025年12月7日,君道公司管理人向袁荣等三家经营部发出《复核通知》:根据南通中院复议裁定,“三家经营部对债务人财产不能优先受偿”,其书面申请“管理人无法确认”。
在法庭上,管理人的答辩也说得很直接:原告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只能在破产程序中与其他债权人共同参与分配。
钱能不能拿回来、能拿回多少,现在取决于破产清算的分配结果。
![]()
疑问二:被“驳回”的异议裁定,他从未收到
2024年6月18日,袁荣就暂缓发放裁定提交执行异议。直到2025年2月13日,他和律师在法院调取卷宗时才发现,法院早在2024年8月14日就已作出异议裁定、驳回异议——这份裁定,他实际到2025年3月15日才收到。
疑问三:破产申请背后,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袁荣方面反映:2024年3月28日,黄昊向海门法院提交了对君道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而黄昊的配偶,系海门法院执行局在职工作人员。2024年4月10日的移送破产决定书,与这份破产申请几乎前后脚出现。截至2026年5月23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查询不到2024年黄昊申请破产的任何登记信息——全网唯一有效登记,是2025年6月11日法院裁定受理的破产清算申请。
袁荣说,他尊重每一个程序的严肃性,只想确认:这些程序,是否都真实、合法、可追溯。
四年里,袁荣走过了保全、调解、执行、异议、复议、破产程序,直到取回权纠纷的一审和二审。
2026年,他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信访申请,请求对暂缓发放案款、重复移送破产等程序问题立案调查。
这不是一个“对抗法院”的故事。袁荣做建材生意,靠的是讲信用、守合同。他说,法院的调解书,是他最信的东西。
只是这份信任,被一个又一个“程序”,留在了原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