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直径限制,国标和地标描述不尽相同。本文摘录如下,设计和施工时应予以区别。
一
问题描述
某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4000m2,位于地下一层,共设2个防护单元,均为二等人员掩蔽所。DN150自喷干管(管道中心标高-2.10m)穿越人防的防护密闭墙、密闭隔墙处的门框墙,不符合相关规定,见图1、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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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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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二
地标规定
《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DB11/994-2021第3.1.5条规定:
3.1.5与人防工程平时和战时功能无关的设备房间应设置在防护区之外。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2当供水、消防、排水、供热、冷煤、供电、通信等管道穿过人防工程的顶板或临空墙时,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穿过门框墙时,其公称直径不应大于80mm;
三
国标规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2023年版)第3.1.6条规定:
3.1.6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
2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
3 凡进人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注:无关管道系指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及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
第6.1.2条规定了给排水管道穿越人防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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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管径200mm穿越人防的做法,可查看图集07FS02第18,19页。
四
问题解析
为了保证人防工程的人防围护结构的整体强度及其密闭性,《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第3.1.5条不仅规定无关管道(人防工程无论在战时或在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不得穿过人防围护结构,而且对于有关管道在穿过顶板、临空墙以及门框墙时,其管径也做了限制,管道的公称直径不应大于80mm。本工程自喷系统的报警阀设置在非人防区,供人防区使用的自喷管道属于与人防有关的管道,但DN150自喷干管从人防出入口处接入,穿过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处的门框墙,不满足规范对管径的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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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改进措施
喷淋干管等大直径管道应避开人防出入口的门框墙,从人防的其他位置接人,并在穿人防围护结构处设置防护密闭措施,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防护阀门。
参考:《 人防工程施工常见质量问题及质量通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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