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9月14日,南京一处刑场,梅思平被宪兵押下军车。这个曾在五四运动中冲在前面的北大学生,此时已被判处死刑。临刑前,他给子女留下八个字:“努力读书,忠贞报国。”这句话传开后,许多人只觉得讽刺:一个以卖国求荣闻名的人,竟把“忠贞报国”写给了自己的孩子。
梅思平1896年出生于浙江永嘉,父亲是讼师,家中重视读书。他先入浙江省立第十中学,后来考入北京大学。青年时代的梅思平,确实有过鲜明的爱国表现。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时,他参与学生集会和示威活动,并进入赵家楼。关于他在现场的具体行为,后来资料记载并不完全一致,但他属于当时北大学生运动的积极参与者,这一点是明确的。
那场运动给许多青年带来的,不只是一次街头行动,更是对国家命运的强烈关切。梅思平后来参加社会主义研究会,接触新思想,协助开展社团活动,在同学和社会人士眼中,他是有才气、有抱负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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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人的转变往往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离开北大后,梅思平曾在商务印书馆任职,后来又到黄埔军校武汉分校、中央大学和中央政治学院任教。身份变化,也改变了他的选择。他逐渐从文化教育领域走向政治圈,开始把个人前途、权力地位看得越来越重。
1926年北伐形势变化后,周佛海投靠蒋介石,梅思平也因其推荐进入政界。此后,他在国民党内部逐渐拥有一定影响。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面对日本侵略,梅思平没有选择抵抗,而是发表文章,为妥协退让寻找理由。
有人劝他:“日本步步进逼,退让未必能换来安宁。”梅思平却认为,中国军力不如日本,只有谈判才有出路。表面看,这是对战局的判断;实际上,他已经把国家利益让位于个人政治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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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南京失守,国民政府辗转迁移。汪精卫集团内部的妥协声音越来越强,梅思平也成为其中的重要人物。日本方面不断诱劝汪精卫等人,提出的条件涉及军事、经济和政治权益,实质上是在削弱中国主权。
1938年11月,梅思平受汪精卫委托,同日方进行谈判。面对苛刻条件,他并未据理力争,反而积极推动相关安排。12月,汪精卫离开重庆,经河内转向日本控制下的道路,梅思平随之成为叛逃者。国民政府随后将他们开除党籍,并发布通缉令。
梅思平的选择,很快传到了家乡。1939年12月15日,温州《浙瓯日报》刊登了一篇文章,作者是年仅13岁的梅爱文,题目直截了当:《我不愿做汉奸的女儿,我要打倒我爸爸》。
梅爱文自幼由舅舅抚养,母亲早年去世。她得知父亲投敌后,在舅舅帮助下写下文章,公开表示不承认父亲的卖国行为,并宣布与其脱离父女关系。一个孩子敢把这样的话写进报纸,冲击力自然很大。文章后来被多家报刊转载,梅爱文也因此成为抗战宣传中的典型人物。
这对父女的处境,形成了极具反差的一幕。女儿以年幼之身划清界限,父亲却在伪政权中步步升迁。1940年3月,汪精卫在南京建立伪国民政府,梅思平先后担任组织、内政等方面的重要职务,参与推行政权安排,为日本控制沦陷区提供协助。
他并非没有退路。即便身处复杂局势,也有人选择抵抗、周旋或拒绝合作。梅思平却把政治地位当成护身符,甚至试图在汪伪集团内部另立门户。可在依附者的世界里,权力从来不是自己的。周佛海等人对他的牵制,也使他逐渐失势。
1945年日本投降后,汪伪政权迅速瓦解。梅思平曾试图借维持南京秩序来表明“有功”,但这并不能改变其叛国事实。肃奸行动展开后,他被逮捕,随后移送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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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5月3日,江苏省高等法院公开审理梅思平案。庭审中,他承认自己在伪政权任职,却辩称曾经限制日方掠夺、维持部分实业,以此为自己开脱。检察方面则依据其任职、谈判和协助日方统治等事实,认定这些所谓“补救”不足以抵消卖国罪责。
5月9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梅思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处理其财产。梅思平提出抗告,但未获改变。到了刑场,他留下三封遗书,其中写给子女的,便是那八个字:“努力读书,忠贞报国。”
这八个字之所以被人讥笑,并不只是因为它听起来冠冕堂皇,而是因为写下它的人,早已用自己的行动作出了相反的解释。梅爱文后来摆脱了父亲的阴影,过着普通生活。至于梅思平,1946年9月14日死于枪决。他早年在赵家楼前参与抗议时,或许不会想到,自己最终会以叛国者的身份走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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