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贵阳银行近日发布公告披露旗下双龙航空港支行相关合同纠纷的最新执行进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执行裁定书,因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目前,公司已对该涉案的全部贷款及票据垫款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据公告披露,本次诉讼的涉案标的为相关贷款本金、票据垫款本金合计15.84亿元,以及对应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等,贵阳银行在案件中为申请执行人。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需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贵阳银行后续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该申请不受时效期间限制。
本次诉讼的相关主体及前期进展如下:
事项类别 具体内容 原告主体 贵阳银行双龙航空港支行 被告主体 贵州国际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王文银、刘结红、深圳市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魏紫姚黄红木艺术品有限公司、正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鞠皖苏、华威聚酰亚胺有限责任公司、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前期判决文书 (2024)黔01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 强制执行申请时间 2025年9月5日 法院立案时间 2025年9月18日 已完成执行动作 部分抵押不动产拍卖成交并执行到位
贵阳银行同时提示,除已对外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后续将持续跟进该案相关资产线索,积极采取措施保全自身权益,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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