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分钟。在雨里。在黑暗里。在恐惧里。闯入者倒地。两次试图起身。他们继续打。直到他不再动......
纠缠
2018年7月11日。晚上。涞源县乌龙沟乡邓庄村。下雨。
小雨。不大。细密的那种。打在屋顶上沙沙响。村子在山沟里,两面是坡,中间一条路。村北边是王新元家。独门独院。旁边没有邻居。最近的住户也在几百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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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得早。山里的夜来得比平原早。十点刚过,村里的灯就灭了大半。王新元家的灯也灭了。他睡在里屋。赵印芝睡在他旁边。小菲睡在另一间房。
院子里有两条狗。六月底借来的。一条拴在大门边,一条招在晾台下面。院墙上装了监控。卧室里放了铁锹、菜刀、木棍。小菲的枕头下面也压了一把菜刀。她不定期换卧室–今晚睡这间,明晚睡那间。这些是过去两个月被逼出来的办法。
王新元两口子五十多岁。小菲二十一岁,大二。一家三口。老实的庄稼人。老了一辈子,怕了一辈子。过去两个月他们躲到县城宾馆住过,躲到亲戚家住了,报过涞源的警,报过张家口的警,报过北京的警。警察来了,训诫几句,走了。王磊也走了。过几天又来了。
王磊。二十六岁。黑龙江人。身高一米八几。当过兵。身体素质极好。反侦察能力极强。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在村里找不到他。他像影子一样来,像影子一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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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北京。一月。寒假。她想去北京打打工,挣点钱,减轻家里的负担。母亲赵印芝在北京一家餐厅打工,她去了同一家餐厅当服务员。王磊是传菜生。话不多。干活利索。个子高。
同事聚餐的时候两个人说过几句话。后来吃工作餐时经常坐在一起。还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叫大飞。三个人偶尔聊聊。仅此而已。
王磊开始联系她。发消息。打电话。约她出去。她拒绝了。一次。两次。三次。他不停。
四月二十八日,小菲去北京找母亲。第二天下午,王磊把她约出来。她以为只是说几句话。结果从下午一直纠缠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钟。不让走。她走哪儿他跟哪儿。赵印芝等人找到她的时候天都快亮了。把她送回涞源。王磊追到家里。要求见面。被拒。
然后就是五六月。六次上门。第一次带甩棍。第二次带刀。第三次在学校门口。第四次在她家门口站着不走。第五次发短信说要杀她兄妹。第六次以自杀相威胁。每一次她都报警。每一次警察来了,训诫几句,走了。王磊也走了。过几天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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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门制定应急预案防范王磊。一个大学为一个学生制定应急预案。这是她的大学生活。
五个月。从一月到七月。小菲的世界从正常的变成了扭曲的。她不敢一个人出门。不敢一个人待在家里。晚上睡觉枕头下面压着刀。不定期换卧室。她不知道王磊什么时候会来。她只知道他会来。
六月底,一家人不再逃了。逃不动了。借了两条狗,装了监控,备了菜刀铁锹木棍。小菲换了枕头下的刀,今晚睡这间。她不知道王磊什么时候会来。她只知道他会来。
七月十一日。二十三点。狗叫了。
搏斗
王新元从床上弹起来。他睡觉轻。这两个月睡觉一直轻。狗叫了一声他就醒了。他像弹簧一样一下子弹了起来。心跳在喉咙里。手先于脑子动了,右手摸到靠在墙边的铁锹,左手摸了一根木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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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叫得很急。有东西进了院子。他拉开窗帘。借着一点点光,天是黑的,下着雨,一个人影翻过院墙,跳进院子里。是王磊。
来不及穿衣服。他踩着拖鞋,一把抄起靠在墙边的铁锹,又摸了一根木棍。回头看了一眼小菲的房门。
喊了一句“报警。”
然后冲了出去。雨打在他身上。他看见王磊站在院子里,手里拿着两把水果刀,一把甩棍。
王新元冲过去。铁锹对着王磊拍下去。王磊侧身一躲,手里的水果刀划过来–刀身十一厘米长,二点四厘米宽–划在王新元手臂上。顿时鲜血如注。他没停。
赵印芝听到动静的时候已经在穿衣服了。她睡在外屋。动静一响就醒了。丈夫冲出去了。两个月来她每天都在等这个动静。她知道这一天会来。她在黑暗里摸到菜刀。握紧。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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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已经打起来了。丈夫的铁锹和王磊的刀撞在一起,声音很响。雨里混着血。她冲过去,菜刀对着王磊砍。
王磊反应很快。他甩棍抡过来砸在赵印芝头上。又砸在她手上。菜刀被打掉了。她手一麻,退了两步。头嗡嗡响。血流下来了,顺着额头流进眼睛里。
王磊没追她。他转头了。因为小菲出来了。
反杀
小菲听到了狗叫。听到了父亲冲出去的脚步声。听到了铁锹和刀撞在一起的声音。听到了母亲喊了一声。
两个月来她每天都在等这个动静。她知道这一天会来。她拨打了110,然后从枕头底下抽出菜刀。跑出房间。
院子里很暗。她看见父亲和一个人在打。母亲在旁边。她跑过去
王磊看见她了。他不管王新元了。不管赵印芝了。他冲着小菲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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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转身就跑。王磊在后面追。追上了。水果刀划在她腹部。他一个趔趄。王磊的右臂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勒得很紧。她喘不上气。眼前发黑。
王新元和赵印芝同时冲过来。赵印芝拽王磊。王新元用铁锹从后面猛击他。
拉拽中,王磊和小菲一起倒地。小菲挣脱了。爬起来。手里还攥着菜刀。用刀背朝王磊背上砍。
院子里。雨血混杂着,王新元和赵印芝还在跟王磊打。两个人对一个人。但王磊当过兵,一米八几,年轻力壮,手里有刀有甩棍。他们五十多岁。他们已经打了很久了。体力在流失。血在流。他们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
然而王磊先倒地了,他试着起来。第一次。没起来。
王新元和赵印芝后退了一步。喘气。等着。看他会不会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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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试着起来。第二次。撑了一下。又倒了。
王新元手里攥着菜刀。赵印芝手里攥着木棍。他们对视了一眼。不需要说话。他们都知道,如果他再起来,死的就是他们一家三口。
他们没有余地。这是他们自己的院子。深夜,下雨,周围没有邻居。最近的住户在几百米外。没有人会来帮他们。没有人会来拦他。他们是孤的。他们只能靠自己。
他们继续打。菜刀。木棍。直到他不再动弹。院子里安静了。狗不叫了。雨还在下。
终结
从二十三点零八分报警到警察到达现场。大约二十三分钟。
二十三分钟。在院子里。在雨里。在黑暗里。
事后小菲再出来的时候,看见父亲瘫坐在晾台上。胸口、腿、双臂都是血。母亲坐在旁边,头上有伤,手上有伤。王磊倒在地上。不动了。
她脑子一片空白。腹部的伤她没感觉到。她和母亲抱头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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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到了。救护车到了。王新元被送去医院。王磊–经鉴定,头面部、枕部、颈部、双肩及双臂多处受伤,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新元胸部、双臂多处受刺伤、划伤,轻伤二级。赵印芝头部、手部受伤,轻微伤。小菲腹部受伤,轻微伤。
一家三口。两个轻伤以下。一个死了。
王磊不是第一次来,从2018年1月到7月。五个月。
小菲寒假到在餐厅当服务员,认识了王磊,到最终王磊倒下,这个人纠缠了他们家五个月。
这期间,他们做了所有能做的事。他们做了法律允许他们做的所有事。他们报警。他们逃跑。他们躲藏。他们求助学校。求助警察。求助三个城市的公安机关。没有人能帮他们。没有人能阻止王磊。
他们等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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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
七月十二日。赵印芝、小菲被刑事拘留。七月十五日,王新元被刑事拘留。八月十八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批准逮捕,分别羁押于涞源县看守所和保定市看守所。小菲取保候审。
涉嫌罪名:故意杀人罪。
一家人杀了一个翻墙入宅持刀行凶的人。然后被关起来了。
涞源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犯罪嫌疑人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
理由:王磊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其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
涞源县检察院不同意。检察院认为赵印芝没有羁押必要性,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理由是一家人长期遭受不法侵害,行为有正当防卫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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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公安局未采纳。理由是赵印芝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若变更强制措施"极易导致与其女串供,妨害侦查和诉讼"。公安局还写道,赵印芝"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说明"长期受到受害人滋扰心中存满仇恨",“家庭突遭变故是否会心生报复社会之心无法排除”。
一个被骚扰了五个月、被翻墙入宅持刀行凶、在黑暗中搏斗了二十三分钟的女人,被说成"手段残忍"“心存仇恨”“可能报复社会”。
案子移送审查起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19年1月21日,保定市政法委介入。保定市检察院启动审查程序。
保定市检察院他提出三条意见:
王磊的行为具有行凶特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王新元一家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正当性特点,不应属于防卫过当。
王新元、赵印芝继续用木棍等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具有紧密连续性特点,系一体化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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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逐级上报。保定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最高检。大力支持。
2019年2月24日。涞源县公安局以小菲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为由终止侦查,解除取保候审。以王新元、赵印芝涉嫌故意杀人罪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2019年3月3日。涞源县检察院。检察官向王新元、赵印芝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从案发到不起诉决定。从2018年7月11日到2019年3月3日。235天。一家三口从被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又从犯罪嫌疑人变回了被害人。
王新元长舒一口气。“我是为了保护我的老婆孩子,当时实在没有办法了。我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非常满意。”
小菲事后接受采访。她穿着米白色羽绒服,戴着粉色口罩,扎着马尾辫。面对窗外而坐。背对镜头。说话时声音很轻,常常陷入沉默。两只手揉搓着衣角的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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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起八个月前的那场噩梦。眼睛泛红。跑进卫生间。水声掩盖了哭声。十多分钟后才出来。
“常常一个人发呆。失眠。噩梦。想念被关在看守所里的父母。他们五十多岁了,老实了一辈子,却在知命之年卷入骚扰和打斗,落下血的记忆。”
3月3日,得知父母被释放时,她正坐在宿舍床上。一下就哭了。
尾声
7月11日。二十三点。下雨。王磊翻墙进入院子。两把水果刀。一把甩棍。王新元踩着拖鞋拿铁锹冲出去。赵印芝拿菜刀。小菲枕头下抽菜刀。
二十三分钟。在雨里。在黑暗里。在恐惧里。王磊倒地。两次试图起身。他们继续打。直到他不再动。
王新元说:“哪怕搭上自己的命,也要救老婆孩子。我是一家之主,我保护不了她们,我活着就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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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法律写了很多年。但在涞源反杀案之前,它很少被用。很多被侵害的人在恐惧中反击,然后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起诉。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涞源反杀案。杭州盛春平案。一个接一个。法律开始活了。
涞源反杀案。2019年3月3日。正当防卫。不起诉。
一家三口。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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