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江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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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售卖请注意!擅自占道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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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指单位或个人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车行道、广场、桥梁、地下通道等公共区域,从事摆摊售货、餐饮加工、堆放货品、出店经营等营利性活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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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五大突出危害,潜藏11项安全风险
一、存在交通风险
1.挤占人行道、车行道,行人被迫走机动车道,易引发磕碰、产生交通事故。
2.摊位遮挡路口视线,车辆转弯、避让行人难度加大,早晚高峰极易拥堵。
3.占用盲道,损害残障群众出行权益,破坏无障碍通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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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应急救援
1.沿街摊位、杂物堵塞楼道、小区出入口、消防通道,火灾、急救时消防车、救护车无法通行。
2.一旦发生火情、人员突发疾病,延误救援时机,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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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坏市容风貌
1.小吃摊贩遗留餐厨垃圾、油污、塑料袋,路面脏乱油腻,清理成本大幅增加。
2.流动摊贩随意倾倒污水,滋生蚊虫、异味,污染周边居住、生活环境。
3.乱搭棚架、乱堆货品,破坏城市整体美观,影响城区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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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扰乱市场秩序
1.流动摊点无需办理证照、无需承担卫生、安全成本,对合规门店、市场商户形成不公平竞争。
2.无固定经营场所,食品摊贩食材来源不明、无消毒设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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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生噪音扰民
摊贩使用喇叭循环叫卖、露天加工产生噪音,干扰周边居民休息、学生学习,长期引发邻里投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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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兼顾城市管理与群众经营需求,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周边设置了5处便民摊区(牛山寺、橄榄广场、五路口、峨城大道、新职中),如您有售卖需求请前往农贸市场或者临时摊区进行售卖。
法律小贴士:
违反:《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城市桥梁、人行天桥、绿地、河道范围内等公共场地搭建设施、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兜售物品、生产加工、营销宣传、摆酒设宴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处罚:《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擅自搭建设施、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兜售物品、生产加工、营销宣传、摆酒设宴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或者占用城市道路开展棋牌等娱乐活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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