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装修自住住房”列为法定可提取情形。为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我中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政策。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提取条件:职工及配偶在白银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该住房为新建毛坯房、存量毛坯房,或需要拆除重装住房;职工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所需资料: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期房)或《不动产权证书》(现房)、身份证、婚姻证明、本人一类银行卡。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房屋建筑面积(以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为准)×1000元/㎡,单套房屋提取上限15万元。
办理流程:受理材料收齐后,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业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核查,核对房屋坐落与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信息是否一致,核实房屋现状及实际装修施工情况,填写《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装修提取核查表》并完成系统上传归档。
办理渠道:9月20日开通线下办理渠道,10月19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补充规定:①登记日期3年内的新购住房可同步申请购房提取+装修提取+公积金贷款业务,无需现场核查。②同一套住房同时符合购房类提取、装修提取条件的,须优先办理购房类提取业务。③夫妻双方拥有多套正在装修住房的,仅可选择其中一套办理装修提取业务。④同一套住房同一提取人10年内仅允许办理1次装修提取业务;该住房完成产权再交易满3年后可再次申请装修提取。
本通知自9月20日起执行。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政策解读
2026年9月20日起,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首次将“装修自住住房”列为法定可提取情形。现将我市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
政策背景与依据
问:为什么要出台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政策?
答: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职工“装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首次将装修自住住房列为法定可提取情形。为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参考全国20多个已出台装修提取政策城市的做法,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政策。
问:该项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以及《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问:什么时间发生的装修可以申请提取?
答:装修行为发生在2026年9月20日(含)之后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
2
提取条件与范围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装修提取?
答: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以申请。
问:什么样的住房可以办理装修提取?
答:职工及配偶在白银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清晰的自住住房,该住房为新建毛坯房、存量毛坯房,或者需要拆除重装的,可以申请。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性质房屋不在政策范围内。
问: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装修提取?
答:缴存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不能办理装修提取业务。
问:申请时装修需要达到什么进度?
答: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房屋登记日期3年内含3年)无需核查装修进度。存量毛坯房屋(房屋登记日期3年以上)至少需完成水电改造;房屋翻新重装至少需拆除原有装修;自水电改造、旧装拆除开始至硬装结束前,均可申请办理装修提取。
问:名下有多套住房正在装修的怎么办?
答:夫妻双方名下有多套住房正在装修的,仅可选择其中一套办理装修提取业务;满一年后(对年对月对日),若有其他房产开展装修,经核查符合规定的,可再次办理装修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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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与频次
问: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提取金额=房屋建筑面积(以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为准)×1000元/平方米,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例如,一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住房,最高可提取10万元。
问:提取额度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综合我市装修市场实际成本、缴存职工需求和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等因素确定。
问:一套住房能提取几次?
答:同一产权人的自住住房就同一房产10年内仅允许办理1次装修提取业务;该房产再交易后满3年的,可再次办理装修提取。
问:装修提取与购房提取能否同时办理?
答:新购房产同时满足购房类提取和装修提取条件的,须优先办理购房类提取业务;办理完购房提取后仍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可以办理装修提取。
4
与购房提取、贷款的关系
问:提取公积金装修后还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房屋登记日期3年内新购住房(包含二手房),产权人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充足,可在办理购房类提取和装修提取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类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房价总额,装修提取金额不计入房价总额核算。业务办理顺序须为购房提取→装修提取→公积金贷款。
问:同一套房产先办理购房提取后还能办理装修提取吗?
答:可以。办理完购房提取仍有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仍可办理装修提取。
问:同一套房产先办理装修提取后还能办理购房类提取吗?
答:不可以。
5
办理流程与资料
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所需资料: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期房)或《不动产权证书》(现房)、身份证、婚姻证明、本人一类银行卡。
问:办理流程是什么?多久能办结?
答:申请人携带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或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齐全后,新购房产审核通过后可即时办结;登记日期3年以上房产办理装修提取的,房屋所在地业务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填写《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装修提取核查表》并在系统内上传,核查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问:核查主要查什么?如何核查?
答:现场核查房屋坐落地址与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记载是否一致、房屋状态、房屋装修行为是否真实发生、装修进度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主体拆改、水电改造、厨卫基层处理、泥瓦工程、木工阶段、油工阶段、门窗厨卫灯具插座等五金安装、硬装竣工等环节)。由2名核查人共同核查,核查手段包但不限于实地勘察、实时视频通话勘察等,并按规定现场拍照或截图留存影像资料归档。影像留存:带小区名称、楼幢号、单元号、房屋号的照片或截屏图;房间内主要房间现场照片或截屏图;现场核查建议用“工程相机”APP拍照。
6
风险防控与注意事项
问:伪造虚假材料、虚构装修行为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令限期返还贷款资金,5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信用记录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7
咨询渠道
问:在哪里咨询和办理装修提取业务?
答:可前往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咨询办理,也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943-12329咨询。
★来源: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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