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一起家暴致死典型案件。被告人岳某坤长期酒后家暴妻子,公安机关此前就向其出具过家庭暴力告诫书。他无端怀疑妻子存在不正当关系,连续两晚锁门在家,持木椅持续殴打妻子,造成被害人19根肋骨骨折、颅脑损伤。妻子重伤倒地后,岳某坤拖延救助,最终导致妻子死亡。案件审理期间,二人成年子女出具谅解书,希望从轻处罚,但法院并未采纳该谅解意见,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最高法依法核准死刑。很多网友疑惑,家属出具谅解书,为什么法院不从轻处罚?家暴案件里谅解书的效力有什么特殊性?
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被告人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情节特别恶劣。被告人长期实施家暴,在已有家暴告诫书的情况下,再次持续、长时间暴力殴打被害人,手段残忍;被害人重伤后,被告人拖延施救,归案之后拒不认罪悔罪。综合全部情节,属于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可以判处死刑。
第二,谅解书不是法定必须从轻的情节,家暴案件需要审慎认定。谅解只是量刑时可以酌情考量的情节,不等于只要拿到谅解书就一定要从轻。本案出具谅解书的子女,同时兼具被害人近亲属、被告人子女双重身份,存在情感上的依附关系。法院审理家暴案件,不能简单依据子女谅解就从轻,要综合犯罪手段、后果、被告人是否真心悔罪等全部案情。本案被告人无悔罪表现,因此谅解不足以从轻。
第三,家暴案件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私事,严重家暴属于犯罪。法律不允许把家庭成员之间的谅解,作为掩盖严重暴力犯罪的理由。即便部分近亲属谅解,如果犯罪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然可以依法判处重刑。这个判决也释放明确信号:持续恶性家暴致人死亡,将受到严厉惩处。
周兆成律师提醒:遭遇家暴,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留存伤情照片、就医记录、告诫书等证据,必要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要隐忍。家暴受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强力保护,恶性家庭暴力犯罪不会因为亲属谅解就轻易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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