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相关经营者:
202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
依法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
严禁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真实标示价格信息,不得实施虚假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
四
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
各商场、超市、酒店、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月饼,要严格落实《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要求,坚持月饼价格由市场形成,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节日消费需求;销售盒装月饼须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坚决杜绝“天价”月饼问题,严禁借助过度包装、搭售贵重物品、混合捆绑销售等手段变相抬高月饼售价。
五
规范节日重点领域价格行为
各旅游景区、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停车服务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落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政策,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节假日消费高峰实施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要对照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节日期间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受理处置。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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