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神药”正在变成致命毒药。药品管理法把变质的药品定性为假药。假药无需走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程序,而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
![]()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央视新闻近日曝光,广州医保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打掉一个收药倒药犯罪团伙。在30多摄氏度的闷热仓库中,本该冷链保存的司美格鲁肽被常温散放,嫌疑人用泡沫箱、铝箔纸伪装冷链保存,掩盖药品变质事实。该系列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药品正是司美格鲁肽,当场扣押8000余盒涉案药品。
回流药为何按假药论处?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变质的药品属于假药。回流药脱离冷链后极易变质,依法应认定为假药。同时,司美格鲁肽属于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严禁无证销售。
可主张十倍惩罚性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购买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的药品是假药,请求经营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感谢收看,再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