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
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通知
明确缴存人装修自住住房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每个家庭提取上限20万元
该政策自9月20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缴存人及配偶对孝感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按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每个家庭仅限选择一套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提取额上限为20万元。
同时明确
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含组合贷款)
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办理材料
办理提取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结(离)婚证、银行一类账户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装修提取承诺书。证照材料能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亮码可办”等方式核验的,可免提交实体证照。
此次新增装修提取
进一步拓展了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
有助于减轻缴存职工
装修自住住房的资金压力
来源:全媒体记者韩莹 通讯员余启威 张佩
编辑:周洋
校对:肖婷婷
审核:李晨
终审: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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