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廊金罚决字〔2026〕39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
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罚款40万元。
对田帅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对王万强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对杨硕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廊坊金融监管分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