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购售价差这种商业模式的崩塌,继2021年第一轮售电公司大洗牌之后,自2025年中以来,第二轮大规模的售电公司退出潮正在全国上演。
严格来说,退出潮出现的原因并不只是因为价差模式的崩塌,监管门槛的提升和长期以来售电业务的低价内卷局面也都是直接原因,只不过前者是根本,后两者是显性原因罢了。
大概统计了一下,2025年,全国有416家售电公司退市或暂停交易资格,山东、河南等地还接连对欠费的售电公司启动履约担保公示(仅山东、河南两省公示的20家欠费总额就超过3700万元)。
进入2026年,退潮速读更快,开年头两个月,江苏、山东、山西、广东、冀北等地就有360余家售电公司被注销业务或退出区域市场,前7个月全国累计超过400家售电公司退出,四川8月一次注销20家,广东9月又公示9家自愿退出。
在2025年底的时候,全国5288家售电公司中,真正开展业务的只剩约3000家,有两千多家沦为僵尸主体,而独立售电公司的零售市场份额也从约七成一路下滑到四成左右。
时间又快过去一年了,按照现在的市场情况来看,这种情况不会改善,只会恶化。
其实,两千家占着名额不干活的僵尸公司出清倒算不上什么坏事,毕竟可以终止无谓的资源消耗。
真正值得警惕的是洗牌的方向,大量民营售电公司正在大批退出竞争性售电市场,活下来的则大部分是具有发电企业背景的售电公司。
这种局面已经对整个市场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一方面,几百万中小用电客户未来可能会面对没有售电公司提供代理购电服务的问题,另一头是发电和售电两个环节,已经产生了连成一体的苗头,这种情况与新电改引入竞争的思路是背道而驰的,非常值得警惕。
中小用电客户可能的困局
民营售电公司大批退出,最先受影响的就是中小用户,因为中小用电客户的购售电服务供给,本来就是靠民营售电公司撑起来的。
民营售电公司退出后,大量中小用电客户的购售电业务要么通过转让、拍卖等形式转由其它售电公司负责,要么由保底售电公司、电网企业负责(保底售电公司如果也出现倒闭等问题时,由电网企业负责)。
那么发电背景的售电公司会来接盘吗?按照商业理性的角度分析,答案很残酷,不会。
因为它们的主战场是大工业用户、集团客户,单客电量规模大、服务成本低,对于它们来说,签一个十万度的大单跟签一个一百度的小单工作量其实差不了多少,但是背后的收益却差着不知多少个量级。
因此,中小用户对发电系售电公司而言,服务成本高、电费盘子小,根本就入不了人家的法眼。
如果是保底售电公司负责,一般都会设置一个过渡期,问题是,国内很多省份对这个保底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如果没有选择新的售电公司,那么这些用电客户将面临同期电网代理购电价格或者现货价格1.5-2倍不等的惩罚性电价,用电成本降会显著增加。
那么如果最终由电网企业兜底呢?很遗憾,这种情况和保底售电公司其实类似,也有过渡期要求,期满也将面临惩罚性电价,目的就是倒逼工商业客户全部进入市场交易。
理论上来说,电网代理购电过渡期到期后,如果还未选择售电公司为自己提供代理购电服务,是可以自己负责自身电力交易需求的。
问题是,很多人对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复杂程度没有概念,事实上,一个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一年到头要处理的专业事务远超我们的想象,比如月度电量申报、中长期合同签订、现货曲线分解与偏差考核应对、结算电费分项核对、分时电价下的用能安排等等,每一各环节都要求相关人员要懂市场规则、看得懂结算单、扛得住偏差考核。
广东电力现货价格冲高时,专业的售电公司都能出现一度电就亏超过六毛钱的情况,如果让一个从没碰过电力市场的中小企业去自己做这些事儿,一次申报偏差可能就要付出几千上万的考核费用。
而且,一般的中小企业根本就请不起这样的专业人才,如今,随着民营售电公司的大批离场,未来能给中小企业提供专业购售电服务的人在未来有可能出现真空,这才是中小终端用电客户未来真正的问题所在。
虽然政策设置了保底售电服务,但它只是给破产退市售电公司留下的用户兜底应急通道,不是给正常市场经营用的长期安排。
这种情况下,用户不仅没有任何议价空间,而且遇到市场波动剧烈时,保底用户往往是最后知道价格变化的,将导致他们连调整用电行为的余地都没有。
更要命的是,一旦保底机制被当成转嫁亏损的通道而被滥用,比如,经营困难的售电公司把自己的用户往保底里推,最后为亏损结果买单的,还是那些没有任何议价能力的中小企业。
洗牌之后的隐忧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注意到,随着售电市场的剧烈波动,市场结构本身也在发生不可逆的变化。
在电力的发、输、配、售四个环节中,输和配两个环节是天然垄断的,而且自电改以来,监管一直盯得很紧,因此这么多年来相对一直较为平和,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事情发生。
而发和售,是2015年新电改政策要求下拆开并引入竞争的两个环节,发电端由各发电企业开展竞争,售电端则允许独立主体进场给用户多一个选择。
问题是,如果民营售电公司大批退出,活下来的又大多是发电系的售电公司,那么,发售两个环节就会形成事实上的一体化,即便是我们不将其称之为垄断,但是,这轮新电改构建的竞争格局就又被打破了。
目前,独立售电公司在零售市场的占有率,已从巅峰时期的约七成一路降到四成左右。
如果大量的市场份额集中到少数几家发电集团旗下的售电公司手里,那么市场的定价权就会发生巨大的改变。
如果一旦形成发电集团既在批发端售电,又通过旗下售电公司在零售端卖给终端用户,那就相当于他们左手握着发电侧的报价能力和成本信息,右手握着零售侧的用户资源和合同关系,市场格局谁说了算还用再怀疑吗?
监管层面其实已经看见了这个苗头,并已经做出了实质性的安排和调整。
一方面,国家能源局在2025年开展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时,已经把“利用发售一体优势抢占市场份额”明确列为监管重点,并同时明确要求,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主体和电力大用户区别对待。
另一方面,新修订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针对这个问题专门设置了三条红线,一是电网系售电公司退出竞争性售电业务;二是发电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电量设比例上限;三是同一实际控制人在同一业务地的市场份额设上限。
制度设计得这么细,恰恰说明发售一体化已经对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
但是,红线管的是相关企业能不能作恶的问题,却管不了市场结构本身,当独立主体(或者说民营售电公司)自然退出或者消亡,即便未来发电系售电公司不串谋,其竞争烈度也远远达不到如今的程度。
但是风险呢?如果细想不难理出来以下三种风险:
其一是服务分层。未来,大客户被几家发电企业争着抢,而中小客户没人愿意接手,最后只能推给兜底机制负责,导致市场化服务变成一种按电量分配的奢侈品。
其二是中立性缺失。独立售电公司的价值不只是报价,还在于它的立场相对中立,可以替用户在多家电源之间比价、设计套餐,并提示风险。
而发售一体的售电公司天然倾向于把利润留在发电侧,售电对它而言更像一种售电的渠道而不是一门独立生意,当市场上没有足够多的中立服务商时,用户得到的建议就不是最优选,而是卖方的最优解。
其三是创新停滞。服务的差异化、套餐的精细化、负荷聚合这类新业态,往往来自那些没有电源,只能靠服务吃饭的售电公司。
它们大面积消失之后,整个市场的创新活力也会快速消失,原本面向工商业用户量身定制的分时能效方案、虚拟电厂调度等特色服务,会随主体缺位出现供给断层。
原本靠充分竞争倒逼出来的灵活电价套餐、偏差电量分摊机制、用户侧响应激励等创新探索,也极易被同质化的标准化服务替代,最终让电力零售市场重新回到重交易套利,轻用户价值的老路上,用户能选择的个性化能源解决方案反而会越来越少。
市场洗牌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洗完之后,中小用户的服务没人承接,市场主体形成发售一体的局面,而侥幸活下来的售电公司又不知道路该往哪走。
所有的这些都源于一个问题,即:售电环节的价值没有被正确认识。
它不止是用户的交易代理人,和负荷侧资源进入市场的通道,同时也是综合能源服务的入口。守住这个定位,不止售电公司会找到转型的抓手,中小用户也会有人替他们做好代理购电服务,市场格局才不会只剩下发电系巨头对望。
1.
2.
3.
4.
5.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