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刚下达判决,要求平壤掏出446亿韩元,赔偿当年炸毁开城联络办公室的损失。
谁都明白这笔钱平壤不可能给,但李在明政府依然把官司打到底,同时又转头放宽两边民间接触。韩国这套一手讨债、一手拉拢的操作背后,究竟在打什么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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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46部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大韩民国政府在这起诉讼中拿到全额胜诉。
法官在被告完全缺席的情况下,全盘支持了韩国统一部提出的赔偿要求,判令平壤方面赔偿总计446亿2641万0722韩元。
这起案件的由头,要追溯到2020年6月16日。当时位于开城工业园区内的朝韩共同联络办公室大楼发生剧烈爆炸,四层建筑彻底坍塌损毁。
大楼爆炸不仅摧毁了联络办公室本身,紧邻的综合支援中心大楼也遭遇重创,外立面大面积毁损,内部设施严重破坏,现场只剩残垣断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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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栋建筑的建设和改造资金,全部由韩国财政直接出资。其中联络办公室损失核定为102亿5000万韩元,综合支援中心损失为344亿5000万韩元。
韩国政府早已将这两栋大楼登记在国有财产名册之中,属于受到法律保护的国有资产,这也是韩国统一部作为原告发起诉讼的核心法理基础。
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了损失本金,并追加了利息要求。从2020年6月16日事发之日起算,到2025年6月7日之间,按照年息5%计算利息。
从2025年6月8日开始直到债务清偿完毕,延迟利息的标准提高至年息12%,所有与诉讼相关的费用也裁定由被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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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场诉讼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程序障碍。由于两边官方联络完全断绝,法院制作的传票和诉状根本无法送到平壤方面手中。
在2026年1月举行的首次法庭辩论,以及2026年6月的第二次辩论中,被告席上始终空无一人,平壤方面没有委托律师,也没有提交任何书面答辩。
法院最终依据原告提供的勘验记录与损失凭据直接裁决。既然整个诉讼是在被告缺席的状态下办结的,那么这张价值446亿韩元的判决书,真的能落到实处拿到真金白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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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公布之后,各方立刻把视线聚焦到这笔赔偿款的现实执行路径上。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韩国政府要想把这笔钱拿回国库,难度非常大。
平壤方面在韩国管辖区域内没有任何合法登记的土地、房产,也没有公开的商业企业,更没有开立在首尔任何一家银行的对公金融账户。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法警在签发强制执行令之后,无法在管辖范围内找到任何可以查封、冻结或者公开拍卖的朝鲜官方资产。
由于多项国际金融制裁禁令限制资金出境,该财团无法把钱汇往平壤,只能依法将这笔版权费提存在韩国法院专门账户里,目前结存约30亿韩元。
但在执行操作上,这笔存款早有司法判例阻拦。此前部分退役军人和家属在对朝索赔胜诉后,曾向法院申请扣押该财团提存的资金。
韩国一审与二审法院均裁定原告败诉,明确该财团并不具备代行偿还外部民事债务的法定地位,该案件目前在韩国大法院处于搁置审查状态。
即便后续审判出现新的法律解释,这笔30亿韩元的提存资金,相对于446亿韩元的判决总额来说,比例也极其微小,无法覆盖本金与利息。
如果寻求在第三国执行平壤的海外财产,同样面临国际法上的主权豁免屏障。韩国与第三国之间缺乏针对此类非主权侵权执行的跨国互助依据。
既然早就清楚这笔钱在现实中拿不到,韩国统一部当初为何还要坚持立案起诉?答案其实藏在民事诉讼时效的严格限制里。
根据韩国民法第766条规定,针对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知晓损害事实与加害人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限仅有3年时间。
从大楼被毁的2020年6月16日算起,该案的法定诉讼时效在2023年6月16日就会彻底截止,逾期起诉将直接丧失受法律保护的实体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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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统一部在2023年6月14日赶在时效到期前两天递交诉状,其根本目的不是立刻追回现金,而是通过启动司法程序中断时效,完成债权保全。
这一司法动作把原本存在争议的事实破坏,固定成了国家层面上不可撤销的法律债权。那么面对前任政府留下的这一张司法凭据,新上台的李在明政府为何还要继续把官司打完,并且在胜诉的同时突然向平壤递出新的接触橄榄枝呢?
2026年9月16日判决正式下达后,李在明政府旗下的统一部立刻公开发声,明确表态完全尊重法院的独立判决,并将依法评估后续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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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政府并没有因为主张缓和两边关系,就对这项历史诉讼进行行政干预或主动撤诉。他们选择在法律流程上走到底,把这一结果完全坐实。
从执政实际考量,主动撤诉或放弃索赔会直接招致内部强烈的政治问责,在国会和民意层面背上流失国有资产、向外界妥协的舆论压力。
更深层的考量在于,将446亿韩元损失固定为国家债权后,韩国政府手中实质上掌握了一张具备法律效力的凭证,作为未来博弈的清算筹码。
一旦两边在未来重新开启事务性谈判,涉及开城工业园区设施清算、重启跨境经济协作或基础设施对接时,这笔挂账债务随时可以拿出来进行抵扣。
但李在明政府并未让对朝政策停滞在司法讨债的死胡同里。在维持法律定性的同时,韩国政府在另一条轨道上迅速展开了实际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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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法院宣判前两天的2026年9月14日,韩国统一部向国会提交报告,确认通过相关协调,已推动联合国安理会对朝制裁委员会达成制裁豁免。
韩国政府计划动用南北合作基金的资金,为平壤市江东郡医院采购并运送166种基础医疗设备,用于保障当地基层的基本医疗与手术需求。
统一部在通报中明确指出,人道主义救助与民生合作项目将独立于政治和军事对立状态,韩国官方会保持连贯推进,不受外部风波干扰。
更重大的改变发生在2026年9月16日和9月17日。李在明政府联合执政阵营,正式着手推进修订自1990年制定实施的《南北交流合作法》。
此次法律修改直指核心条款,取消了统一部长官对两边居民接触申报的实质拒绝权,将施行了36年的变相审批机制,彻底转变为纯粹的事后备案制。
这意味着韩国民间团体、学者以及企业代表在与朝方人员接触时,行政部门不再预设政治障碍,只要依法提交备案,交流渠道即可保持通行。
李在明政府这套做法非常清晰。司法层面按章办事,把账目算清并固定为国家债权;政策层面则绕过官方死结,通过人道豁免与民间接触打开通道。
这种一手拿着判决书索赔、一手主动松绑民间往来的双轨策略,既堵住了国内保守派的问责借口,又为长期冰冻的半岛关系留出了一条可供回旋的现实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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