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释放住房公积金惠民红利,切实缓解缴存人自住住房装修资金压力, 我市自2026年9月20日起,正式推出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
新政明确, 购房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请,可以有效减轻家庭装修负担,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暂不纳入办理范围。业务设置五年办理时限,自首次住房网签备案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计算, 新房、二手房均可办理。
提取额度实行总额控制, 每名申请人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同一套住房家庭成员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本次政策大幅精简办事材料,群众办理无需提供装修合同、装修发票,仅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增值税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完税凭证;亲属共同提取需提供关系证明,委托代办需提供代理人证件及公证委托书。
为规范资金管理、防范风险,以下情形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存在未结清本地公积金贷款、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所担保的贷款近两年存在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逾期记录等。
此次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精准对接群众刚需,切实减轻群众安居负担,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惠民服务效能,不断增强缴存职工获得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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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赵婉
审核:江滢 扬帆
终审:江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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