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26号中午,吉林辽源渭泾河边的玉米地里,村民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女尸。
消息传开,半个村子的人都围过来看。
现场只有死者的红色高跟鞋印,没第二个人的痕迹。
警方初步定了自杀。
唯独刑警孙玉金,盯着现场皱紧了眉。他觉得,这案子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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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三十岁左右,身高一米六上下,身上八成的皮肤都烧坏了,脸烧得根本认不出人。
法医验完说,口鼻、喉咙、气管里全是烟灰碳末,没有呛水的痕迹。说明点火的时候,人还活着。
现场浓浓的汽油味,一看就是拿汽油当助燃剂。
离尸体十米远,有片烧过的衣服残片。再往旁边玉米地的小树下,还有一片更大的燃烧区,草丛里躺着一只红色高跟凉鞋,周围全是D字形的鞋印,跟死者脚码正好对上。
顺着鞋印往西走二十米到河滩,另一只高跟鞋落在这,鞋印到河边就没了。
河不深,最深也就到膝盖,河对岸也能找到同款鞋印。
看样子,女人是前一天半夜从河北蹚水过来,在玉米地的小树边徘徊了好一阵,最后点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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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警方定自杀,理由也很充分:
第一,现场从头到尾只有这一个人的鞋印,没第二个人。
第二,玉米地里来来回回的足迹,看着就像人在犹豫不决、下不定决心。
第三,人是活着的时候烧起来的,身上也没别的外伤,不像被人胁迫。
按当时的说法,多半是感情受挫,想不开自焚了。
现场也没找到别的线索,按无名尸草草埋了。
只有孙玉金不这么想。
他提了两个疑点。
其一,谁自焚选这么痛苦的法子?烧起来疼得撕心裂肺,一般人宁肯上吊投河,很少有人选这么遭罪的死法。
其二,汽油桶去哪了?这么大的火,至少得五升汽油才能烧成这样。五升汽油总得有东西装吧?现场连根桶毛都没找着。
总不能是人都烧起来了,还想着把油桶扔河里冲走,毁尸灭迹吧?
这操作搁谁看了都觉得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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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听他分析得有道理,把案子重新交给他办。
孙玉金当场立了军令状:案子破不了,我辞职回家。
那时候警局配辆自行车都算优待,从局里到案发地二十公里,骑车得俩多小时。他带着同事天天泡在现场周边,扩大范围搜,挨家挨户问。
没几天,还真有新发现。
在最大那片燃烧区西边五十米的红薯地里,找到了一只女式丝袜,还有几处男人的脚印。
丝袜大小新旧程度,都跟死者对得上。
怎么会掉在这?
案发第五天,附近村的赵光来报案,说姐姐赵晓莲失踪好几天了。
7月25号晚上,姐姐说胃不舒服去卫生院,把7岁的女儿托付给他照看。他说天黑了去接,姐姐说不用,有女同事陪着,还有女同事的对象送回来。
结果等了一夜,人没回来。
姐夫前几天说是去长春出差了,姐姐一个人带孩子,不可能平白无故丢下孩子走。
孙警官拿出红色高跟鞋和那只丝袜,赵光一眼就认出来了,是他姐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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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身份落定:赵晓莲,35岁,辽源市东方红纺织厂的工人。
可人是确定了,疑点反而更多了。
首先,她根本没去卫生院,也没什么女同事陪着。
她为什么要跟弟弟撒谎?
其次,警方搜她家,翻出本日记。
里面有首打油诗:夫妻二人何为贵,是钱还是命,有命能享财中福,无命有钱也是空。
字里行间,全是对婚姻的失望。
失踪前一天还写,丈夫去长春出差,连招呼都没打一个。
可警方一查,丈夫李向东上班的供销社,在长春根本就没业务。领导不可能派他去那出差。
而且1984年,辽源到长春根本就没有夜班火车。
既然晚上没车,他走那么急?连回家说一声、拿件换洗衣服的功夫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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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怪的是,赵晓莲怎么知道丈夫去长春了?
按弟弟的说法,7月22号姐姐在街上跟他闲聊,说姐夫没打招呼就连夜去长春了。
那是谁给她带的信?
家里就一个7岁的女儿,孩子太小受了惊吓,什么都不肯说。
线索到这,卡壳了。
没过多久,局里给孙玉金派了个新活——查一家建筑公司的入室抢劫案。
本来八竿子打不着的两码事,没想到成了破案的关键。
那家建筑公司账上少了8吨钢材,正查内鬼呢,财务室就被人抢了。
两个蒙面人,打晕门卫,直奔财务室,翻出账本票据,一把火烧了。
屋里别的值钱东西一样没拿,明摆着就不是为钱来的,就是冲账本来的。
明摆着就是偷钢材的内鬼,怕查出来,狗急跳墙烧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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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往下查,偷钢材的人,居然是李向东。
8吨钢材,按当时的价,快一万块了。八十年代的万元户,那可是大数目。
可李向东夫妻俩都不在建筑公司上班,怎么提走的货?
公司的人说,之前上门找过李向东,是他老婆赵晓莲接待的,说李向东去长春出差了,钢材是公司张科长让他提的。
可张科长那边一口咬定,根本没这回事,他根本不知情。
线索又绕回了长春。
这时候,单位门卫大叔掏出一封信,是长春那边寄给李向东的,他一直没来上班,信就搁门卫这了。
寄信人叫王树德,长春二轻劳动服务公司的。
信里说:你寄来的啤酒发票报不了账,财务那边不同意,最好补开个钢管发票来。
落款是7月31号,那时候李向东早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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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警官顺着地址找到长春,找到了王树德。
王树德说,他跟李向东火车上认识的。李向东问他有没有钢材销路,他这边正好要,就以9400块钱成交了8吨。
可李向东收了钱,给的是啤酒发票,报不了销,他才写信催。
李向东信里还总提,自己有张科长当靠山,要多少钢材都有。
这么看,张科长嫌疑最大?
孙警官没打草惊蛇,暗中查了一圈,张科长那边干干净净,一点问题都没有。
案子又僵住了。
孙玉金回去翻来覆去想。
死者脸烧得最厉害,当年又没有DNA技术,身份全靠随身物品认。
会不会凶手故意烧脸,就是怕人认出死者身份?
顺着这个思路,他想了个招:引蛇出洞。
他让赵光出去放话,说河边那具女尸,越看越像自己失踪的姐姐,打算过两天去警局正式辨认。
消息放出去第三天,赵晓莲的妹妹在家窗台发现了一封信。
信是“李向东”写的,说赵晓莲跟建筑公司那点事要败露了,他带着她先去广州躲躲,家里事拜托妹妹照看,有人问就说不知道。
最后还特意叮嘱,看完把信烧了。
明摆着,就是不想让家人去认尸,想制造俩人还活着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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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直接把凶手给炸出来了。
警方拿信去做笔迹鉴定,不是李向东写的。
查来查去,查到了侯磊强的朋友孔东林头上。
孔东林没扛住,说信是侯磊强让他抄的。
侯磊强是谁?
建筑公司的仓库保管员,跟张科长一个单位。
这时候,赵晓莲7岁的女儿也开口了。
警方拿了一堆照片让她认,看谁来家里说爸爸出差了。
小姑娘指着侯磊强的照片,说就是这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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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磊强被带到警局,一开始还嘴硬。
后来扛不住审,全招了,可张嘴就把锅都甩给了张科长。
说都是张科长主谋,偷钢材、杀赵晓莲,都是他指使的。
他说那天晚上,他跟张科长一起把赵晓莲骗到玉米地,用铁丝绑了手,张科长侵犯了她,后来怕事情败露,就点火烧了人。
听着像那么回事,可孙玉金一听就不对。
如果真用铁丝绑过手,赵晓莲手腕上肯定有勒痕。
可法医报告写得明明白白,死者双手没什么伤痕,也没怎么过火。
这就对不上。
张科长也天天喊冤,说自己根本没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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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金知道,这里面还有隐情。
他连着审了侯磊强几天几夜,心理防线终于崩了。
这回,才是全部的真相。
根本就没张科长什么事。
从头到尾,都是侯磊强自己干的。
他是仓库保管员,想捞点外快,就勾结李向东,伪造提货单,偷了公司8吨钢材。
李向东人脉广,很快就把钢材卖给了长春的王树德。俩人还商量好,把锅往张科长身上甩,所以故意跟王树德提张科长。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公司开始查账了。
侯磊强怕事情败露,决定先下手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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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号晚上,他约李向东出来说事。俩人走到偏僻的煤井边,他趁李向东不注意,掏出事先藏的铁锤,狠狠砸过去。
李向东哼都没哼一声,栽进了井里。
侯磊强怕他没死,又搬了两块大石头砸进去。
等井里没动静了,他转身去了李向东家,跟赵晓莲说,建筑公司查钢材的事,李向东躲到长春去了,让她嘴巴严点,有事就往张科长身上推。
他本来以为,赵晓莲一个女人家,不敢乱说。
可过了几天,他越想越不放心。
赵晓莲要是哪天嘴松了,自己不就完了?
7月25号晚上,他拎了一桶汽油,又去找赵晓莲。
骗她说,李向东偷偷从长春回来了,在渭泾河边等着见她,赶紧走,我骑车带你去。
赵晓莲信以为真,外套都没穿好就跟着走了。
到了河边,要蹚水过去,赵晓莲脱下丝袜塞口袋里,光脚穿着高跟鞋,蹚着水过了河。
到了南岸玉米地,侯磊强脸一变,露出了凶相。
赵晓莲吓坏了,苦苦哀求,为了保命,只能屈从了他。
挣扎的时候,口袋里的丝袜掉在了红薯地里,她自己都没察觉。
完事之后,侯磊强越想越觉得留着她是个祸害。
他趁赵晓莲不注意,从背后一把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不动了。
然后把她拖到小树旁边,浇上汽油,点了火。
烧的时候赵晓莲突然疼醒了,惨叫了一声。
侯磊强吓得魂都飞了,转身就跑。
河边都是砂石地,他跑得快,没留下什么脚印。
只有赵晓莲的红色高跟鞋,还有来来回回的足迹,留在了现场。
回去之后,他还不放心。
为了转移视线,他又跟孔东林一起,制造了建筑公司财务室抢劫案,烧了账本,想让人觉得是外人作案。
后来听说赵光要去认尸,他又慌了,让孔东林抄了封假信,偷偷放在赵晓莲妹妹家,想制造夫妻俩跑路的假象。
他以为做得天衣无缝。
没想到,就是这封信,把自己给暴露了。
根据侯磊强的指认,警方在那口废煤井里,找到了李向东的遗体。
两桩命案,还有8吨钢材盗窃案,全是他一个人干的。
为了一万块钱的钢材,连害两条人命,还放火烧尸,试图蒙混过关。
真以为烧得面目全非就能蒙混过关?
案子告破的时候,距离案发已经好几个月了。
孙玉金没白熬那些夜,没白跑那些路。
后来侯磊强被判处死刑,执行了枪决。
为了点蝇头小利,赔上了自己的命。
每次看这案子都忍不住感慨。
八十年代办案,没监控没DNA,没什么高科技手段。
全靠刑警的那股韧劲,和对细节的较真。
要是当初没人较那个真,没人纠结那只消失的油桶,那这案子可能就永远按自杀结案了。
真凶也就逍遥法外了。
这还真不是危言耸听,很多真相,就藏在不起眼的小细节里。
也应了那句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你做得再隐蔽,再怎么毁尸灭迹,总会留下蛛丝马迹。
早晚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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