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靖西市林业局发布《关于严禁擅自进入广西古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乌鸦山”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属于未开放线路,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穿越及人为活动。
该《通告》显示,近年来,广西古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乌鸦山”成了网红打卡点,引来了各地游客前往踏青、野外露营等。为了防止因“驴友”非法进入保护区开展户外活动,导致出现人员迷失、意外伤亡等情况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依据2026年新修订的《自然保护区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管控与禁止范围
(一)核心保护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调查监测、科研观测、生态修复、管护巡护等法定特殊需求外,禁止一切人为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进入。
(二)一般控制区:严格限制人为活动,保护区内未开发开放、无安全保障设施的山地、草地、湖泊周边及未开放穿越线路等区域,严禁未经批准进入。
(三)乌鸦山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属于未开放线路,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穿越及人为活动。
二、严禁各类违规活动
(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进入核心保护区,或在一般控制区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穿越、登山、露营、野炊、攀岩等破坏生态与危及安全的户外活动。
(二)严禁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非法组织前款活动,或为非法穿越、违规开展户外活动提供组织召集、收费向导、商业宣传推介、专门后勤保障、设备租赁等服务。
(三)严禁在保护区内野外用火;严禁破坏植被、采挖野生植物;严禁猎捕、伤害野生动物及破坏其栖息地。
(四)严禁其他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环境、危害生态安全的行为。
该《通告》还载明,违反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生态破坏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相应罚款。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者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导致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违法违规活动所产生的应急救援费用,由违法主体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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