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8日,北京翠宫饭店。饶颖面对到场的记者,宣布准备撤回对赵忠祥的欠款诉讼。
可紧接着,她又宣读了一封信,继续坚持自己的指控,还表示要把这段经历写成书。
这不是一场握手言和的见面会。她准备放下的是一宗官司,并没有收回此前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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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颖曾公开声称,自己与赵忠祥有多年关系,对方的性行为给她造成了身心伤害。赵忠祥则否认相关指控,对她提交的欠条和录音提出质疑。
两人争的不只是钱,而是谁对这段往事的叙述能够被相信。饶颖的公开指控与赵忠祥的否认,从一开始就没有合到一起。
事情被越来越多人知道,最初与3800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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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媒体报道饶颖追索治疗费。很快,她又向媒体讲出所谓七年感情纠葛。一个原本没有多少公众知名度的名字,就这样与赵忠祥并排出现在报道里。
那年5月,《三联生活周刊》的记者去见她。原先约在一家海鲜酒楼附近,真正坐下来采访的地点,却是麦当劳。
她向记者展示外套磨损的肘部和肩上的裂口,也说起自己会请朋友把网上有关这场纠纷的报道打印下来。
她正在借助报道,让更多人听见自己的讲述;但报道带来的关注,并不等于所有人都接受她的说法。
同一个夏天,赵忠祥也被记者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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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他刚做完节目,来到梅地亚宾馆。记者问起他是否已经不上班,他用自己刚结束的工作回应。采访中,手机又几次响起,有媒体来电,也有朋友问候。
采访中,他否认与饶颖有她所说的关系,并对录音、合影能否证明她的指控提出质疑。
她不断拿出材料,想说明两人确有往来;他和律师则追问,这些材料能否证明她所说的事。
双方的分歧,很快具体到一张纸、一段声音,以及是否愿意让更多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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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欠款案开庭前,赵方以涉及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饶颖却希望公开。后来,她撤回两项涉及隐私的录音材料,记者得以进入法庭旁听。
两项材料撤下,记者才坐进旁听席。饶颖想让更多人看见这场交锋,但什么能够摆上法庭,又是另一道需要处理的问题。
饶颖手上其实还有另一宗官司。除了追索3800元治疗费,她另行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获得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合计1万元。
她想追讨一笔账,也想为自己所称的伤害讨一个说法。两个请求,在不同的案子里往前走。
欠款案里,欠条的字迹成为焦点。赵方否认欠条由赵忠祥书写,申请进行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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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10月,鉴定意见出来了,双方却都没等到自己期待的明确答案。
《新京报》当时记载,检材与样本既有相合之处,也有差异;由于可比样本及同期样本不足,现有条件不足以形成明确结论。
赵忠祥的律师王富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要申请继续鉴定。饶颖的代理律师郑红也不满意,对样本不足的解释提出异议。
这份意见没有确认欠条为真,也没有确认它是伪造。两边仍然站在原来的位置上。
录音也没有带来她希望得到的明确结果。8月5日的《法制晚报》报道,她要求鉴定录音的申请被法院驳回。她仍坚持录音能够证明往来,赵忠祥则继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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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了11月那场见面会,她一面宣布准备撤诉,一面仍在寻找能够继续证明自己的办法。
她请在场媒体提供采访赵忠祥时的录音,希望与自己持有的材料作比较。想写的书尚未联系出版社,书名也没有定下来。
对她而言,停止一项诉讼,并不等于接受对方对自己的评价。可继续向媒体讲述,也没有让双方对证据的分歧就此消失。
11月22日,她向海淀法院递交撤诉申请;到12月3日,法院准许撤诉,并退回75元诉讼费。
追了大半年的3800元,没有在这宗官司里讨回来。她收到的是退还的诉讼费,双方的说法并没有因此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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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宗人身损害赔偿案,她仍然在继续上诉。
2005年1月18日下午,饶颖和代理律师先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王富随后到场。她等来的,是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听完结果,她拒绝在送达通知上签字,表示还要申诉。对于这场纠纷,她并不接受事情已经到了能够放下的时候。
这一次,法院先要处理的,是她此前已经提出过的同一项起诉。
中国法院网的报道写明,同一人身损害起诉此前已由海淀法院、一中院作出处理。饶颖不服既有终审裁定,应通过申诉途径解决,因此维持驳回此次起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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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结果让她此次起诉停了下来,却没有替公众解开那段私人往事中的所有疑问。裁定所处理的,是她能否再次通过这项起诉追究责任,而不是逐项认定那些私人指控的真伪。
官司到了一个节点,两个人的争执却没有随着文书一起收起来。
几年后,一本新书又把旧事带回了采访现场。
2009年,赵忠祥出版《湖畔絮语》。他把有关这场纠纷的材料收入书中,再次否认欠条由自己书写。谈到当年的鉴定没有得出明确结论,他依旧表达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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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颖随即向媒体回应,称自己当时仍在北京行医,希望平静生活,并质疑对方借旧事宣传新书。
当年,她公开讲述私人经历,希望引起关注;几年后,他也把相关材料交给读者。两人不只在法庭上交锋,也都在法庭之外争取被相信。
饶颖在2009年的采访里说,希望双方“井水不犯河水”。可这句话同样需要借媒体传出去,而赵忠祥讲述旧案的书,已经出版。
一张3800元欠条,把两个名字连在一起。几年的诉讼、采访与回应之后,金额没有变,围绕它的争执却早已不是还不还这笔钱。
读到这类长期各执一词的纠纷,你最希望报道把哪一部分交代清楚?
参考资料
主要来源 · 完整出处与逐段对应另附
1. 新浪娱乐,陀螺:《饶颖在媒体见面会上做出的三个重要决定》,2004年11月18日。
2. 《新京报》,李欣悦:《“饶赵案”笔迹鉴定出“结果” 双方都不满意》,新浪转载,2004年10月16日。
3. 《法制晚报》,王晓荃:《饶颖录音鉴定请求遭驳回 赵忠祥申请笔迹鉴定》,新浪转载,2004年8月5日。
4. 中国法院网,木宇:《上诉被驳回 饶颖诉赵忠祥人身损害赔偿维持原判》,中国新闻网转载,2005年1月18日。
5. 《羊城晚报》,钟合:《赵忠祥又把饶颖“惹毛”了(图)》,新浪转载,200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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