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幸没砸中人。”车主事后想起来,后背发凉。事发时,刚好有一辆电瓶车从车旁经过。
这不是电影里的暗器。这是广州天河区潭村一个住宅区里,真实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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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刀扎进车顶,深度两三厘米
9月13日前后,广州市天河区潭村一住宅区,一辆正常停放在划定车位上的奥迪轿车,被高空坠落的物品砸中。
车主向媒体还原了现场:从楼上掉下来的不止一件东西——两把餐刀、还有内六角一类的工具。其中一把餐刀直接扎进了车顶,深度达两三厘米。
有小区清洁工透露,坠落的餐刀疑似从十几层高楼抛下。按照重力加速度计算,一把普通餐刀从十几层的高度落下,冲击力足以穿透薄金属板,更不用说人体颅骨。
车主说,车辆目前虽然还能开,但车顶被扎穿后存在漏水隐患。维修清单显示,预估维修费用超过10万元,车主对外说的是12万元。
事件发生后,车主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到场封锁了现场并完成物证提取。案件已经立案。车主在社交平台晒出了天河分局猎德派出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以及身穿刑事勘查服饰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勘查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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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同一位置又掉下一把叉子
如果只有这一起,可以当成偶发的恶作剧。但事情没有结束。
就在餐刀坠落的次日,同一区域又掉落了一把叉子。
刀、工具、叉子——全是厨房里的东西。这不是随手扔垃圾,这是连续两天从高空往下扔餐具。
附近商户证实了这件事。事发当时现场围了不少群众,公安人员到场处置。被砸车辆的车主就在楼上经营店铺。记者在现场看到,两个涉事车位中间及后方位置,仍残留着零碎的玻璃碎片,目前两个车位均处于空置状态。
“掉下来的时候刚好有电瓶车经过,万幸没砸中,感觉很危险。”目击者孔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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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没砸到人就算了”
很多人对高空抛物的认知,还停留在“砸到人了才叫事”。法律上,这个认知早就过时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怎么认定?不是只看有没有砸到人。法律实践中,抛掷物品的高度、次数、现场环境、存在的现实危险、有无造成财产损失,都会被综合考量。
回到广州这起事件:十几层的高度、连续两天抛物、坠落的物品是刀具和叉子、砸中的是停放在公共区域的车辆、损失超过10万元。任何一条单独拎出来,都足以支撑“情节严重”的认定。叠加在一起,指向的是明确的方向。
民事层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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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得到人,才赔得了钱
但问题在于——谁扔的?
警方已经立案,正在开展溯源调查。但目前嫌疑人暂未找到。
这正是高空抛物案件最棘手的环节:找不到具体抛物人,赔偿就成了死结。
《民法典》规定,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最终无法锁定是谁扔的,整栋楼可能加害的住户,都要分摊这笔12万的维修费。
但“整栋楼连坐”是最后的兜底方案,不是最优解。一个连扔两天刀子和叉子的人,大概率还会继续扔。找不到他,下一个被砸中的,可能就不是一辆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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