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2月9日,湖南湘潭乌石信用社,一张定期存单被郑重填好。存款人并不是普通乡亲,而是浦安修。她将一万元存入信用社,并在备注栏写下用途:支援乌石学校建校,定于1981年3月10日取出。
这笔钱,来自彭德怀去世后补发的工资、存款及抚恤金,总额四万八千余元。彭德怀已经在1974年11月29日病逝,享年76岁。五年之后,这笔钱才按照有关程序交到浦安修手中。
有意思的是,浦安修与彭德怀早在1962年10月就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人此后没有继续共同生活,严格说来,她并不是彭德怀遗产意义上的现任配偶。那么,为什么这笔钱仍由她负责处理?
原因并不复杂。彭德怀没有子女,身后亲属和工作人员又分散各地。浦安修熟悉他的亲属关系,也了解他生前的想法。更重要的是,中央在处理遗物时,需要有人具体负责书籍、稿件和款项的分配。
遗物处置先从实物开始。彭德怀使用过的猎枪、手枪和子弹,上交总参管理局队训处;电视机交给侄女彭梅魁,带电唱机的收音机和航空手表交给侄女彭钢。书籍则主要由浦安修处理,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全集》等。
有展览价值的物品,交由博物馆保存。零散用品则分别作了安排。看似琐碎,却能看出当时处理遗物的原则:公物归公,资料归档,私人用品按实际情况交给亲属使用。
钱的分配更为谨慎。浦安修先拿出一部分,偿还为彭德怀举行追悼会时借用的一千元,以及制作遗像照片支出的462元。她又给彭德怀家乡生产队一千元,并缴纳党费5440元。
另有一万元交给军委,再转入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经济建设费用。彭德怀的侄子侄女彭梅魁、彭钢、彭正祥、彭康白、彭起超、彭爱兰、彭康治、彭秀兰等亲属,也按照实际情况分得部分款项。
曾在四川与彭德怀一起工作的警卫参谋景希珍、秘书綦魁英、司机赵风池,同样得到了一部分。这不是简单的亲属分配,而是对多年相伴、共同承担工作的人有所交代。
浦安修自己留下的四千元,也没有用于个人生活。其中两千元交给彭德怀家乡的有关负责人,用来帮助生活困难的乡亲;另外两千元,作为彭德怀历史研究小组的接待费用。
她为何处理得如此彻底?这与两人当年的离婚经历有关。
1959年庐山会议后,彭德怀受到严肃审查,浦安修也承受了明显的政治压力。当时她在北京师范大学任党委副书记,周围有人劝她尽快同彭德怀“划清界限”。这些话听起来委婉,实际压力很重。
浦安修迟迟没有当面告诉彭德怀,而是找到他的侄女彭梅魁,请她代为转达。彭德怀听后沉默了很久,只说:“我知道了,她也是没有办法。”
1962年10月,两人在彭梅魁陪同下见面商谈离婚。彭德怀拿来一个梨,洗净后切成两半,放到浦安修面前。他表示,既然决定分开,就各吃一半,今后便算作分手。
浦安修咬下那半个梨时一直流泪。这个细节后来被多人提及,但它并不能概括两人的全部关系。离婚有现实压力,也有个人选择,不能用一句“无情”简单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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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德怀去世后,浦安修长期参与整理他的文稿。1979年1月3日,彭梅魁将保存多年的材料寄给胡耀邦,材料随后转交中央,并成立相关整理工作小组。浦安修以编外人员身份参加,承担了大量核对、整理和编辑工作。
1983年,她参与完成《彭德怀年谱》;1984年,《彭德怀传略》整理完成。1985年,中央军委办公厅党委正式领导传记工作,规定家属不参加写作,浦安修退出直接编写,但仍继续提供资料和协助。
《彭德怀自述》出版后,曾被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及外文,陆续产生两千多元稿费。浦安修认为,这些稿费属于彭德怀留下的公共精神财富,不能由个人私用,于是全部捐给山西武乡县王家裕学校和左权县麻田学校。
那张一万元存单,后来用于乌石学校建设。彭德怀1961年冬回到湘潭调研时,曾在三十多天里走访农村,接待干部群众,察看生产生活情况,还为家乡学校题写“乌石学校”。浦安修处理补发金时,记住的正是这些未完成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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