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安徒生笔下《皇帝的新衣》里,围观的大人们交口称赞那件并不存在的华美新衣,只有一个小孩子忽然喊了出来:“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呀!”
之前听过一句话——在这个时代,当你还没有完成安徒生笔下一个孩子的真诚教育之时,也就是你还不敢做一个真人的时候,你绝不可能是大善的,更不可能是美的。
这个尚未学会与谎言媾和的孩子,讲出的是人人都看见却没人敢说的真问题。我想,如果无数试图为真理、真相发声的人,被割喉拔舌,一举令其噤声,那么,在荆棘遍野的艽野,始终难以催生独立的劲草。
下面这则新闻:
![]()
赵先生发现井盖沉陷,随即用白圈做个醒目标记提醒路人注意安全,本意完全是善意的,结果第二天就被城管约谈,理由是私自用涂料喷涂市政道路属于污损路面,原本还准备报警,只是看在他初衷是好的,才没处罚,只要求他自己清除。
后面实测下来平均沉下去4厘米,已经达到隐患标准。
法专立于良善之民,而失职者安然无恙?
很是割裂的一幕,画圈提醒的市民秒被约谈,该管的塌陷井盖,却还在那里拖着。
几点吧,一是、
井盖沉陷是实实在在的安全隐患,人踩上去、车轧上去都可能出事,标记只是临时提醒手段,本身就是治标不治本。
既然多个井盖已经达到隐患标准,你们优先处理的却是那几个白圈,恕我质问一句:
如果明天有人因为这个井盖摔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发生,责任在谁?
一个市民用白圈提醒路人注意安全,被你们定性为污损路面,那真正让路面变成隐患的沉陷井盖,算不算对公共安全的污损呢?
一个是把危险说出来,一个是让危险存在着,前者被追究,后者被容忍,这在语义上是本末倒置,在治理上是主客易位。
如果整洁的路面值得维护,那么行人的安全是不是更值得维护?
如果白色涂料可以被迅速发现,那么一个已经沉陷数厘米的井盖,为什么不能同样迅速被发现?
二是、
如果没有人去标记,这些隐患可能继续存在,直到真出了事才被重视。
一个人主动提醒大家注意,结果被约谈、被要求清理,等于变相告诉每一个路过的人:
发现问题最好别多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们究竟应该把问题导向解决,还是把发现问题的人导向沉默?
赵先生这可不是故意发难,哦,问题被发现了,发现问题的人被约谈了,问题本身却没有得到同等程度的关注。
似乎在你们看来,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好像比解决问题本身更容易。
好像在一个普遍没有基本尊重和权利意识的氛围里,尽管你做的是一件有利于大众公共安全的好事,一样要仰人鼻息,一样要看某些人脸色吃饭。
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治理越来越擅长处理看得见的形式问题,却没有同等敏锐地处理藏在形式背后的真实问题,治理就容易从解决问题滑向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三是、
什么叫考虑到初衷是善意,不做处罚?
那好,为什么市民发现市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后,正规渠道反馈不畅,或者反馈了也迟迟得不到处理,才不得不自己动手做标记?
你们承认他初衷是善意的,所以不处罚,只要求清除,既然承认善意,为什么不把这份精力用在修复隐患上,反而要让善意提醒者亲手去擦掉自己的提醒?
我能不能这样推导?约谈一个画圈的人,比排查几十处隐患容易,也更符合工作绩效考核?显然利于公众的行为,重新定义成了一次需要被从宽处理的越界,这里没有对错的对话,只有恩赦的对话,你不是在行使权利,你是在承蒙宽宥,这不是主仆倒置?本末倒置?
井盖沉下去可能摔死人,到底是路面干净重要,还是行人安全重要?
权力如果只体现在我可以要求别人擦掉什么,却不体现在我应该把什么问题解决掉,在可以约束市民的时候,展现的权力最大,而在应该保障市民的时候,责任最小。
那么,信号已经很明显了,少看、少说、少管、少惹麻烦,当它们没有穿衣服的时候,最好闭嘴!
布莱希特说:
在地狱里漫步,在天堂里被鞭打,平静而逐渐憔悴的脸上露出苦笑,他时不时梦想有一小片草地和一小片蓝天,此外没有别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