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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万先生,白手起家开公司,把车子和房子都登记在妻子名下。他毫无防备地信任了这个女人二十多年,直到2017年,他意外发现,22岁的儿子和18岁的女儿,没有一个是自己亲生的。
他忍了。女儿正值高三,他不想让孩子在高考前受到打击,决定等女儿读完大学再说。
他忍了一年又一年,换来了什么?
妻子张女士在婚内转移了1400余万元财产,反过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公司财产。万先生想找人对质,“人也找不到,车也找不到”。 公司经营每况愈下,全部财产合计不到1000万,而妻子转走的钱,比整个公司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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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丈夫的指控,张女士的回应轻描淡写:1400多万“都是生活和工作的必要支出”,至于孩子非亲生的问题,“暂时不便回答”。
“不便回答”。这四个字,是一个女人对丈夫二十多年付出的全部交代。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万先生完全有权要求法院追溯被转移的1400万,重新分割,并主张返还二十多年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欺诈性抚养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各地判例中通常在5000元至20万元之间。
但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那二十多年。换不回他把别人的孩子抱在怀里叫“儿子”的每一个瞬间,换不回他为了这个家拼尽全力的每一天。律师说得直白:欺诈性抚养违法成本太低,老实人吃亏。
这不是万先生一个人的悲剧。9月16日,在广西高院一场再审听证会上,6名遭遇“欺诈性抚养”的受害者同时现身。万先生当场泪崩,对着镜头说了一句:“我好苦。”
一个好苦的人,养了二十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的,攒了半辈子的钱被转走了,连打官司都要自己到处找证据。
做人,不能这么无耻。 婚姻的底线是忠诚,财产的底线是法律。一个连底线都不要的人,不配拥有婚姻,更不配分割财产。万先生的案子9月29日在深圳开庭。希望法律给他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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