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碰瓷敲诈、网络暴力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线索。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六)涉黑涉恶腐败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线索。
(七)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线索。
举报渠道
(一)区委政法委
举报电话:22050439;
互联网举报:cnshce@126.com;
来信举报: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7号楼611室,邮政编码200050。
(二)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23039609(白天)
23039610(夜间);
互联网举报:saoheicn110@163.com;
来信举报: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刑侦支队,邮政编码200051。
(三)区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21-12388;
互联网举报:
https://shanghai.12388.gov.cn/changning/;
来信举报: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区纪委监委,邮政编码200050。
(四) 区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22051818;
互联网举报:
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
来信举报: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大门内任职公示专用箱(邮政信箱旁)或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长宁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政编码200050。
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违法犯罪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需注明举报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对威胁、恐吓、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三)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长宁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2026年9月18日
来 源|平安长宁
校 核|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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