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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ChatGPT、Deepseek等人工智能技术正悄然改变着人们的工作方式。无论哪个行业哪个领域,在它强大的检索能力及逻辑架构下,生成式AI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一份看似专业、详尽的文本内容。甚至还可以与其他领域的人工智能平台相结合,生成各种脚本,直接驱动多平台操作。目前在很多领域上已经达到了解放双手和大脑,几乎可以完全交由人工智能就能完成工作的程度。人们不禁在感叹,人工智能带给人们的改变已经远超过我们的预期和想象。
但是,因相关领域的制度和规则尚未跟上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速度,必然也会引起多种多样的问题。尤其是生成式AI,在很多层面上也引发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比如市面上充斥着各类AI生成可以以假乱真的图片、影像等,让“眼见为实”的时代宣告终结。AI生成的文学创作,使得人们对原创性和知识产权归属产生了疑问,作品背后的作者是谁也成了一个谜团。我们很难想象,未来,当我们再看到很多官方、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是否也会对信息的真实性产生质疑呢?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通报:该院一副庭长审理一起由股权代持引发的商事纠纷案件。诉讼中,原告代理人为了进一步佐证其观点,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庭后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援引了名为最高法院的某案例以及上海一中院的(2022)沪01民终12345号案件。代理人的代理意见中,对以上两案件的事实细节、争议焦点以及裁判逻辑均与审理中的案件高度契合,可以完美佐证代理人的观点。而(2022)沪01民终12345号这一案号引起了承办法官的关注。出于职业敏感性,承办法官对其援引的案件进行了检索:经检索核实发现上述两案件的真实事实均与代理人书面意见中所描述的不一致。其中(2022)沪01民终12345号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与本案事实毫无关联,不存在任何参考价值。后经承办法官质询,原告代理人告知其检索的类案是经自己对本案事实情节进行提炼,反复向AI大模型软件提问,由该软件生成的参考案例。原告代理人并未进行核实,直接复制粘贴后提交法院。最终,法官依据规定,对该部分代理意见未予采纳。
本案的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对该代理人的行为提出批评,要求原告代理人引以为戒,在向法院提交参考案例、法条时,应当进行检查和核验,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放任人工智能模型生成或者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司法秩序。
该事件最近引起了部分律师朋友以及其他法律从业人员的关注,也暴露出部分律师朋友职业责任意识的缺失。这个事件给我们法律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那么,法律从业人员到底还要不要使用人工智能工具,为我们工作提供帮助呢?答案必然是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是,它只是我们工作中的辅助工具,不能让之喧宾夺主,成为决策工具。具体而言,给各位法律从业的朋友提供如下思考:
一、AI虚假案例的特征与识别
案号编排规律化。通常,笔者经过多次尝试,以不同案情需求与AI软件进行对话,要求生成类似判例。结果AI给出的虚假案例案号跟上述通报案例一致,案号出现了诸如“12345”“111”“12111”等极具规律化的数字。
生成的案例描述过度贴合需求。笔者一天时间不同时段先后向AI平台提供不同的案情描述,要求提供类似判例。AI反馈的内容,与笔者描述的案情细节、裁判逻辑、争议焦点等内容高度一致,甚至完美契合。
难以通过检索验证。根据笔者的描述,AI提供了3个带有案号的判例。笔者根据案号进行检索,发现其中两个案号下查无此案,还有一个案号下的案例内容与AI提供的内容完全不符。
二、法律从业人员使用AI工具的原则
首先,我们要确立一个核心的原则:就是AI永远无法取代法律工作的专业判断、执业经验、伦理责任和法庭上的临场发挥。法律服务行业,是一个专业度高、灵活性强、影响力大的行业。从业者与当事人的每一次对话,每一次取证、每一次辩论都彰显着从业者的专业性同时也背负着当事人对正义的渴望。作为从业者,我们可以让AI成为一个工作中的得力帮手,但决不能代替我们做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要明确一点,使用AI产生的任何错误,责任永远是使用者,而不可能归责于AI平台。当前,我们国家三大诉讼程序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AI生成的不属于证据性质的虚假参考案例如何处理尚没有明确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对于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这就意味着,律师朋友们在工作中,绝不是可以随随便便提供未核实甚至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最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尽到审慎核查义务。司法活动是一项严肃、严谨的活动。任何虚假的内容都会对司法秩序带来严重的危害。它不仅干扰人民法院正常的审理流程,导致审判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甄别核实内容,而且一旦AI生成的虚假信息被参照适用,将会给司法公信力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律师朋友们使用生成式AI辅助我们工作时,对AI生成的内容一定要抱着怀疑的态度,进行严格的核查,确定真伪,绝对不可直接使用。
三、法律工作人员不同场景下的AI使用
上述阐释了虚假案例的特征以及使用原则。那么,笔者下面将根据不用的场景,简单说明一下法律从业人员几个常用场景下,要如何使用生成式AI工具。
(一)使用生成式AI进行相关的法条定位和案例检索
(二)使用AI平台进行合同审查
(三)起诉状、答辩状、律师函等文书的起草
使用生成式AI生成起诉状时,首先我们要确定具体案情,想好争议焦点、诉讼请求等核心要素。然后将案情描述以后,输入提示词:请基于上述事实,起草一份起诉状。其中诉讼请求为XX,并援引XX法条。此时AI会生成一份起诉状。但此时,可能会过于“模板化”,语言表达也比较生硬,需要我们再进行二次加工,加入自己的风格,并最终进行核验。
上述即为笔者的一点点启示,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例给我们每一位从业者敲响了警钟。它告诉我们技术可以奔腾向前,但职业的操守、对真实的敬畏、以及人的主体责任,这些基石必须稳如泰山。纵然法律工作者每天要面临着各种纷繁复杂的事情,但是我们不仅仅承载着当事人的期望,更是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在AI的浪潮下,我们可以站在潮头,但不应随波逐流,应做一名清醒的舵手,让技术为我们护航。
(来源:WELEGAL法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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