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18日讯 曹县万财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曹普)应急罚〔2026〕46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09月08日,处罚类别为罚款,合并处罚款51000元。
经查,该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处罚依据为《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91号第A档、第22号第B档作出处罚,处罚机关为曹县应急管理局。
![]()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