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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打包那天的午后,秦女士把那张健身年卡从抽屉角落翻出来。
塑料卡面磨得发毛,边角还卷了边,卡里还剩半年到期。窗外知了叫得人心烦。
她拨通门店电话,对方一句“开卡后不退”,像盆冷水浇下来。
卡还在手里,钱却像被锁死。她站在满屋纸箱中间,脚下全是缠乱的胶带,心里堵得慌。搬家的欢喜一下散了,连撕打包胶带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据太原日报9月1日报道,秦女士家住太原中海环宇天下小区,在附近健身房办了张年卡,用了大半年。
最近要搬到另一个小区,来回路程远了一倍多,下班累了一天实在跑不动,就想把剩下半年的卡退掉。
门店负责人却说,卡已经开卡不能退费,只能转让,还要收两百元转让费。
秦女士起初好声好气商量,对方态度却越来越硬,连个商量余地都不给,话里话外透着“规则就是这样”。
秦女士多次交涉没结果。
她说,自己不是无理取闹,是实实在在搬不走的距离。可对方咬定规矩,转让费也一分不让。
普通人面对店家的格式化条款,常常吃哑巴亏,觉得耗不起、辩不清,又怕得罪人,最后只能认了,把闷气往肚里咽。
很多人不是不知道理亏在商家,是怕麻烦,是懒得争,是习惯了被条款压一头,总觉得“算了吧”三个字最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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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认。
秦女士向南内环西街社区网格员段珍琳求助。网格员上门核实情况,又去咨询社区驻点律师。
律师一句话点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有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自身责任。“开卡后不退”这类单方规定,本就无效。那两百元转让费也不该收。
白纸黑字的法律,成了她手里的底气,也让她明白,退卡不是求人,是自己的正当权利。
经过释法说理,经营者主动配合调解,把半年的卡费退给了秦女士。
太原晚报记下这桩小事,想说的正是:很多看似板上钉钉的规矩,其实站不住脚。
普通人买预付卡,签的往往是商家拟好的模板。真遇到搬迁、失业、身体原因用不上,法律其实是向着消费者的。
关键是敢开口、会求证,别被一句“行规”吓退,更别让自己的钱白白躺着。
秦女士这股劲头让人佩服。
多少人被一句“不退不换”唬住,忍气吞声吃了亏,还安慰自己算了。
一个普通人想守住自己的钱,靠的不是嗓门大,是知道规矩之外还有法律。该问就问、该较真就较真,别让沉默替不公买单。
咱们花钱买的是服务,不是买一肚子委屈,也不是买一份任人拿捏的憋屈。该要回来的,一分都别含糊。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咱普通人的钱,得靠自己当回事才守得住。
卡可以过期,但消费者的底气不能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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