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森林草原防火区出入、作业及车辆通行管理,切实筑牢森林草原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现就森林草原防火证办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二、受理时间
春季:3月15日-6月15日
秋季:9月15日-11月15日
三、申请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四、办理地点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河市地方一中对面)
五、办理方式
办理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办证室(一楼右侧第一间办公室),工作人员确定信息无误,给予免费办理。
六、防火证相关事项
自申请时间起算,防火证有效期为10天。
办理防火通行证范围: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17日
来源: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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