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这些年立了功、去过艰苦地方,退役以后能不能选个好去处、能不能进体制内,这些问题不少军属都惦记着。之前咱们写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系列,聊的是就业创业能拿到哪些扶持;今天说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是另一份配套文件,管的是怎么被安置、去哪安置、按什么顺序安置这件事,信息量不小,值得单独说说。
身份不同,安置方式不同
条例第五条把三类人的安置方式分开写了。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这几种方式安置;退役的军士,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这几种方式;退役的义务兵,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这几种方式。
![]()
也就是说,身份不同,能选的安置路径也不一样,军官的选项里有"转业"这条,军士义务兵没有,但军士义务兵多了"安排工作"这个选项,具体走哪条路,跟服役年限、职务、个人意愿这些因素都有关系。
这几类人依法优先
条例第五条还专门列了优先安置的对象: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或者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这几类人依法优先安置。
![]()
这条相当于把"谁该优先照顾"这件事写进了法律条文,不是模糊地喊"关心退役军人",而是明确列出了具体符合哪些条件的人能排在安置顺序的前面。
赋分选岗定去向
对采取"安排工作"方式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条例第二十六条给了具体办法:主要采取赋分选岗的办法安排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择优招录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
"赋分选岗"简单说就是根据你服现役期间的表现打分,分数高的优先选岗位,不是简单抽签或者论资排辈。具体怎么打分,条例说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制定,这套评分办法直接决定了你能选到什么样的岗位。
![]()
公务员这条路也留了口子,第二十七条提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录用计划,面向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赋分选岗的结果择优招录,招录岗位还可以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不完全局限在你户籍所在的那个县市。
立功越大选择越广
去哪安置这件事,条例第四十三条给了几条基本原则:服从工作需要、彰显服役贡献、有利于家庭生活。但要是你服役期间立过功、拿过荣誉,选择余地会明显放宽。
![]()
条例第四十九条写得很具体:服现役期间获得勋章荣誉称号、荣立一等战功或者获得一级表彰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安置地,而且选择在国家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不受常规的安置地限制条款约束。荣立二等战功或者一等功、获得二级表彰,并且在西藏新疆、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二类以上岛屿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累计满15年的,可以在符合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在这些特殊地区或者岗位累计服役满10年的,可以在符合条件的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
这几条算是把"贡献越大、选择越自由"这个逻辑用具体的年限、荣誉等级量化了下来,不是笼统地说"优先照顾",而是给出了明确的对照标准。
家属随迁有安排
条例还提到,退役军人随调随迁的配偶和子女,安置计划和退役军人本人的安置计划一并下达,不用退役军人自己单独再跑一趟流程。人事档案的移交这块,条例也做了流程上的完善,减少中间环节的折腾。
建议对照自己的情况
这份条例跟咱们之前写的就业创业促进条例是互相配套的关系,一个管"安置去哪、怎么安置",一个管"安置之后有什么扶持"。如果你或者家人正处在退役安置这个阶段,建议对照自己的服役表现、立功情况、特殊岗位服役年限,去核实一下自己适用哪种安置方式、能不能享受安置地放宽这条政策。你身边有没有正在办理退役安置的人,对这套流程有什么疑问?评论区聊聊,我可以再挖挖具体细节。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