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前总理他信·西那瓦就2006年出售新集团一案,再次发起重大法律诉讼。这次他并未质疑已生效的176.29585191亿泰铢税务评估,而是要求阻止税务局为追缴这笔款项进一步扣押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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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信的律师称,政府2010年已没收与同一批新集团股份财富相关的463.736874547亿泰铢。律师主张,税务局如今继续查封和扣押资产,构成对同一笔基础财富的重复执行。
他信于2026年7月2日向中央税务法院提起新诉讼,相关情况于9月16日公开。中央税务法院已受理案件,将于10月7日审理他信提出的临时保护申请,即在案件审理期间禁止进一步查封或扣押资产。法院计划于11月16日举行初步听证和证人询问。
税务局正加大力度向他信追缴176.29585191亿泰铢。这笔金额包括因新集团交易产生的税款、罚款和附加费。官员正在泰国境内及海外追查他信资产,并表示若扣押资产仍无法清偿债务,可能启动破产程序。这起争议已持续近20年,目前核心涉及两项最高法院判决。第一项判决于2010年要求没收他信463.736874547亿泰铢资产;第二项判决则于2025年确认,对他信征收176.29亿泰铢税款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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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信的律师威尼亚特·查蒙特里9月16日回应税务局冻结和扣押其委托人资产的报道时强调,他信并非试图推翻最高法院已作出的税务判决,也无意拒绝遵从该判决。他信此次诉讼针对的是税务局对判决的执行。最高法院第6890/2568号判决作于2025年8月14日,并于同年11月17日正式宣读。该判决推翻了此前两项对他信有利的裁决。
最高法院认定税务局的评估合法,因此176.29亿泰铢成为可强制执行的最终债务。不过,他信的律师主张,在政府已经没收相关新集团财富后,税务局能否进一步扣押其他资产,仍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税务判决涉及32920万股新集团股票。法院认定,这些股份产生的158.839亿泰铢属于应归入他信名下的应税收入,应计入其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计算。
与此同时,税务局仍在继续追缴。税务局局长颂萨·阿南塔瓦于9月11日确认,官员正在泰国境内和海外追查他信资产,并与其他政府机构协调行动。颂萨没有说明已发现哪些资产,也没有披露哪些财产已被冻结或扣押。但税务局明确表示,将继续追讨未清偿债务,其执行手段可能不限于财产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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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曾在6月提出启动破产程序的可能性。如果可供执行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可能采取这一措施。官员目前一面调查财产,一面准备进一步法律行动。税务局表示,其执行的是一项已经最高法院确认的债务。按税务局所述的执行期限,追缴期自案件确定之日起计算10年。据此,税务局表示可持续执行至2035年。他信此次提起诉讼,意在限制这一程序进一步推进。
他信的律师援引《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2款,以及佛历2528年《税务法院设立及税务诉讼程序法》第17条,申请临时保护措施。若法院发出相关命令,税务局在实体案件审理期间不得进一步查封或扣押资产。威尼亚特还质疑税务局应向谁追缴税款。他主张,税务局应向财政部索取款项,而非继续扣押他信的资产,理由是国家已经根据2010年判决持有被没收的463.7亿泰铢。
威尼亚特说:“此前税务局宣布,他们正试图追查他的资产并申请其破产。我建议税务局向财政部索取他们声称他信先生所欠的税款,而不是在法院判决所规定的债务之外,扣押或冻结他信先生的资产。目前我请求他们只做到这一步,因为事实上,我认为税务局仍有不当行为。不过,有一群人指示税务局采取其他做法。我目前可以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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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纠纷背后,是一连串复杂的股份转让、税务评估和司法裁决。事件始于2006年1月的新集团出售交易。西那瓦家族将控股权益出售给与新加坡淡马锡控股有关联的利益方,其中32920万股后来成为税务争议焦点。
这些股份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安普尔·里奇投资有限公司有关,随后被转让给他信的子女潘通泰和品通塔·西那瓦。两人各获得16460万股,每股转让价格仅为1泰铢。当时,新集团股票在泰国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为每股49.25泰铢,两者价差巨大。此后,这一差额成为税务局案件的核心。潘通泰和品通塔后来参与了更广泛的新集团交易。
税务局最初就这些股份产生的税款追究他信两名子女的责任。2010年最高法院判决后,法律立场发生改变。该判决认定,他信仍是相关新集团权益的实际受益所有人,其子女只是代表他持有股份。这一认定削弱了针对潘通泰和品通塔的税务评估。如果两人是代表他信行动,其自身税务地位便与此前不同。此后,中央税务法院撤销了对两人的税务评估,焦点转向税务局能否直接向他信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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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高法院推翻此前两项判决,认定税务局的评估合法,176.29亿泰铢的全部责任随之恢复。最高法院接受潘通泰和品通塔就争议股份而言是他信代理人的认定,因此,他们的行为可以约束作为委托人的他信。法院还审查了安普尔·里奇的股份转让:32920万股以每股1泰铢转让,而当时市价为每股49.25泰铢。
更重要的是,最高法院认定,他信仍是这些安排背后的实际所有人,并将这一结构与其担任政治职务期间隐瞒所有权联系起来。法院同时驳回了取消或减免罚款和附加费的理由,因此整项评估得以维持。该判决结束了关于税务局能否合法向他信作出税务评估的争议,但并未结束围绕新集团交易收益的更广泛争执。判决生效后,税务局从税务评估诉讼转向追缴,开始追查资产并采取执行措施。
具体而言,2025年的税务判决涉及32920万股股份产生的158.839亿泰铢。威尼亚特称,这笔较小金额已包含在此前没收的更大资产池中。据此,他主张,他信已没有来自这些股份、可再行交出的剩余收益。税务局则从2025年作出的最高法院最终判决出发。该判决认定税务评估合法,并维持全部责任。因此,税务局继续追查资产以清偿判决确认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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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不接受没收与征税构成重复追缴的观点,正通过正常执行程序追收最终债务。如果一般追缴手段未能奏效,破产程序仍可适用。与此同时,他信正寻求司法介入,以阻止这些措施进一步推进。目前的法律时间线已较为清晰:新集团交易发生于2006年;最高法院2010年没收与他信持股有关的463.7亿泰铢;税务局2017年向他信追缴176.29亿泰铢。
5年后,中央税务法院撤销了该项评估;2023年,专门上诉法院维持撤销决定;2025年,最高法院推翻前两项判决,恢复全部责任。2026年7月,他信向中央税务法院提起最新诉讼。争议的法律问题因此发生转移。此前,他信争的是税务局评估本身是否合法,这场争议已随最高法院判决结束,税务评估现已最终确定。
法院将于10月7日审议是否暂时停止进一步扣押资产。该听证不会决定实体案件的全部争议,而是审议他信能否在诉讼继续期间获得临时保护。案件下一阶段定于11月16日进行,法院将举行初步听证和证人询问。在法院批准救济前,税务局的执行行动仍将继续。距离新集团出售交易近20年后,争议范围已明显收窄。剩余问题是,税务局为追缴这笔债务,仍可从他信处取得哪些资产。
作者:约瑟夫·奥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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