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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通讯员 贾方萍 张蕾 朱德良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中午,驾驶员张某驾驶着一辆小型轿车行驶在宁杭高速上,由于对路线不够熟悉,他没有及时留意到出口指示牌,等发现时已经错过了出口。
此时,张某作出了一个错误且危险的决定,他直接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变道连续越过白色实线和匝道口导流区域,横跨3条车道试图沿匝道驶离。就在张某变道进入匝道的瞬间,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根本来不及做出有效制动。不可避免地与张某的轿车发生了猛烈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近日,王某驾驶小车沿宁洛高速左侧第一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宁洛高速南京市六合区段,因错过出口采取制动措施,后方卢某某驾驶的小车因未与前方王某某的车保持安全距离,两车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后,高速八大队交警将两车带离现场,并开展后续事故处理。
9月12日10时许,在沪武高速由东向西K248处发生一起大货车追尾小车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九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据了解,驾驶员洪某驾驶小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因错过高速出口,于是减速慢行查看路口情况。此时,后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避让不及,与洪某驾驶的小车发生追尾碰撞。万幸的是,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洪某虽然是“被追尾”的一方,但因为明显低于最低限速缓行犹豫,存在明显过错,被判定承担该起事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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