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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17日,瓦轴B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瓦轴集团余股收购相关计划安排,已向深交所申请终止上市并获受理。
公告显示,瓦轴集团持有瓦轴B 74.15%股份,公司股权分布已不具备上市条件。股票将在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摘牌,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根据收购计划安排,瓦轴集团拟按2.86港元/股收购瓦轴B剩余股份,拟收购余股最大数量为1.04亿股,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98亿港元。
收购期为深交所公告瓦轴B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余股股东可在收购期内进行出售申报,期间已申报的余股出售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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