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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卫健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落实〈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6月8日,十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国家版2026年医药行业纠风工作要点通知,参见:
上海版的2026年医药行业纠风工作要点多处强调要严格落实“ 上海版‘42个严禁’等规范”,即 《上海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参见:,其他要求与十四部委发布的国家版2026年行业纠风工作要点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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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落实〈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076478684Q/2026-0014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行风〔2026〕2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局、经济信息化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商务委、审计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高校、中福会、市残联,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委《关于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6〕123号)要求,做好我市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特制定《落实〈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推进
要压实各部门、各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责任,不断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健全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定期会商机制。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医德教育,筑牢行业精神内核。
二、持续纠治问题
要严肃处理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失德示范行为,及时将发现的违法主体上下游关联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通报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处。对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与纪检部门协同加强“一案多查”。
三、增强制度刚性
要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夯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成效。巩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加快完善行风管理、药事管理、耗材临床使用管理等制度,细化可执行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落实《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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