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83年出生的男人,一个1999年出生的女人,曾经是同事。2023年底到2025年8月,他们以情侣身份相处,日常互称"老公""老婆"。
交往之初,汪先生是单身状态。他告诉刘女士,自己已经离婚3年。这句话,是这段关系的地基。
但地基在2024年2月就塌了——汪先生与前妻复婚。他没有告诉刘女士,依旧以情侣身份和她相处。
怀孕49天,她做了流产手术
2024年11月24日,刘女士怀孕49天。她在汪先生陪同下,到柳州一家医院做了药物流产手术,之后多次到医院复查。
那段时间,她大概以为身边这个人,是和她一起面对的人。她不知道的是,这个人早在9个月前就已经回到了另一段婚姻里。
直到2025年5月,汪先生才告诉刘女士:他已复婚。
从复婚到坦白,中间隔了16个月。从流产到知道真相,中间隔了半年。
持续数月的失眠,和一份诊断
2025年7月,刘女士因持续数月情绪低落、失眠等症状就医。病历显示,其焦虑自评为中度、抑郁自评为重度,门诊初步诊断为心境(情感)障碍。
随后,她把汪先生诉至柳南区法院。
她的诉求写得很具体: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及营养费5000元;要求汪先生以视频录制和手写道歉信的形式,在短信、微信、QQ等各社交平台上公开道歉并保留18个月;若拒不道歉,则支付2万元"代道歉补偿金"并登报道歉。
汪先生的回应是:复婚后没有及时告知,的确存在过错,愿意赔偿1万元。
法院认定:过错明显,但8万过高
柳南区法院审理认为,汪先生复婚后隐瞒婚姻状况,仍与刘女士保持恋爱关系及性关系,且未积极采取避孕措施,导致刘女士怀孕并流产,其做法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但法院同时认为,刘女士主张的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最终酌定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1.6万元,酌情支持营养费500元。
至于公开道歉,汪先生已当庭向刘女士认错并鞠躬道歉。法院认为,该方式与其过错行为及影响范围相符。刘女士要求汪先生在多个社交平台公开道歉,已超出合理必要范围,因此不予支持。
一段从"我已离婚3年"开始的关系,最后落在了一张判决书上。数字是1.6万和500元,但那段被瞒着的16个月,没有数字可以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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