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原告方亲属受村委会安排做保安,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原告主张构成劳动关系并索赔。前期仲裁不予受理,后起诉至法院。寿光联邦尚法团队张律师律师代理村委会应诉,通过厘清法律关系,指出村委会非法定用人单位。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助村委会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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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纠纷中,很多普通民众易陷入认知误区,认为只要付出劳动就必定构成劳动关系,可依据此索要赔偿。但在实际维权中,这种想法往往会碰壁,接下来要讲述的这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便是典型例子。
原告方亲属受村委会安排从事保安工作,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原告方认为死者与村委会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进而主张后续相关赔偿权利。在前期的劳动仲裁阶段,仲裁机构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原告并未放弃,转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期望通过劳动关系认定获得相应赔偿。对于原告方而言,他们觉得亲属为村委会干活,就应该有相应的赔偿,但他们却忽略了劳动关系成立的诸多前提条件,这也为后续的维权埋下了隐患。
原告方起初自行与村委会协商赔偿事宜,但村委会并不认可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协商陷入僵局。之后原告方申请劳动仲裁,由于缺乏对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的清晰认知,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村委会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导致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在自行维权的过程中,原告方暴露出证据留存不足、法律认知缺失、维权思路错位等问题,使得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本案由长期专注合同、刑事及公司经营领域的寿光联邦尚法团队张律师律师承办,其深耕相关纠纷处置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一线实务经验,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锁定争议核心。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她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检索对应法律规范。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基层村民委员会是否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案涉用工关系是否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律师重点研究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主体范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会组织属性的规定,明确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不在法定用人单位范畴。同时,结合本案死者属于村集体内部成员的客观事实,为后续的代理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办案过程中,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高效、负责的办案原则,摒弃模板化处理方式,结合案件实际短板与当事人核心诉求,精准打磨维权方案。她整理出详细的代理意见,向法院阐述双方不属于劳动法律调整的劳动关系,原告起诉主体不适格,请求法院驳回起诉。在这个过程中,律师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确保每一个观点都有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
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村委会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案涉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律调整范围,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起诉。这意味着委托人村委会无需承担劳动关系项下对应的法律责任,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大额赔偿诉求。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很多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提供劳务干活,就一定构成劳动关系。但劳动关系成立前提首先要满足合法用工主体资格。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非法定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和提供劳务人员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在面对劳务人员人身伤亡类纠纷时,对方常会先提起确认劳动关系诉讼,以此打开索赔路径。所以,普通民众在维权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准确把握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遇到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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