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
2026年9月13日,小金县公安局四姑娘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牌照为川U6***3的小型轿车,在G350国道1004公里400米处,实施在弯道与对向车道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四姑娘山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9月11日20时34分,小金县公安局达维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牌照为川AC***2的小型汽车,在G350国道1033公里400米处,实施弯道超车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达维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经核查确认,该车驾驶人系呼某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小金县公安局依法对驾驶人呼某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6年9月9日15时24分,小金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石灰村路段执勤巡查期间,查获一辆轻型货车违法载人。执勤民警当即制止其违法行为,现场对驾驶人及乘车群众开展一对一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解货车载人的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苏某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底线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切莫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信息来源|小金平安
编辑|田朝婷
审核|泽旺世杰
投稿邮箱|361899653@qq.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