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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支持朱女士的“原配”们又要开始歇斯底里了,在网络上窜下跳蹦跶不停,她们核心诉求是情绪而非法律。
但令人奇怪的是,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时,她们常挂在嘴边的那句:“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却被忘记了。这些人不断在网上给“反对者”扣上一顶顶不同的帽子,叫嚣着,怒骂着,不停的为了她们的情绪发泄。只要稍有站在法律层面的支持者出来“辩驳”,她们只讲“道德”,大骂法律空缺却忽视事件本身。
是的,朱女士作为原配,的确拥有原配该有的权利,但同时不要忘记,原配拥有的不光是权利,也有义务。
从头来看,朱女士这段婚姻,丈夫在婚内的付出,是多少男人能够做到的?而朱女士在婚内的付出是全职妈妈角色。试问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有多少全职妈妈能够有朱女士这般的“家用”?又有多少这样的全职妈妈能够在患病后得到丈夫的全力救治?
从一个妻子层面来说,她有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妻子义务并非妈妈的义务。妈妈义务是对孩子来说,但是妻子义务是对丈夫来说,也就是说是对丈夫履行义务。
婚姻本就是两个人和两个家庭的事情,能走到离婚这一步,双方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非像朱女士在网络上说的那样,好像全部问题都是丈夫的责任。收起这种虚伪的面具,妄图依靠“女性力量”来博取同情?来获得支持?那些无脑站边,只谈情绪不看事件背后逻辑问题的支持者就这样被裹挟进行网络暴力,情绪就是这样蔓延的。一篇篇小作文批判着,各种情绪主导的巨婴不断汇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些人在她们获利时可以用一句:“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来表达“胜利者”的“傲娇”,却不允许“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成为失败的借口。道德有理就开始道德审判,法律有利就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这不断变换标准,不断横跳的“受害者”思维,才是真正应该接受“审判”的。
所以,看清这群人的嘴脸是当下社会的重中之重,不被网络事件裹挟情绪,有真正能明辨是非的能力才能更好的在社会畸形认知中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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