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梁是砖混老楼关键抗震构件,其作用类似于木桶的箍圈,把各面墙连接成为一体、保障抗震性能,切断圈梁属于破坏主体抗震构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订)》第十五条: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第五条:住宅装修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破坏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国家“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的表述变成了“支持具备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不再向“十四五规划”那样设定僵死的指标,不再要求所有旧改小区都必须完成加梯任务。配套执行细则进一步明确“一楼一策”原则:有条件就装,没条件就用座椅电梯、无障碍坡道、公共爬楼机等替代方案,避免一刀切。比如浙江省地方政府敢于采纳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创新办法:杭州翠苑一区已落地曲线座椅电梯,设备总价7万元,由四楼五楼两户分摊,年电费仅几百元。宁波市住建局明确,对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鼓励购置座椅电梯或由物业提供爬楼机预约服务,政府给予20%的一次性补助。
成都市规定:旧楼加梯最好是把阳台护栏改造成入户门,尽可能不为了新开入户门而拆承重墙乃至截断圈梁,决不允许为缩短连廊长度而直接在承重墙上开凿门洞、切断内部钢筋,此举会直接破坏楼栋原有受力体系,大幅降低房屋抗震等级,属于无法彻底修复的永久性结构隐患,简直就是自作孽不可活了。除非高层住户是70岁以上的老人、且子女住的既不是一楼房子又不是电梯房;经过政府和整栋楼全体业主认可的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在业主观看和监理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结构承载力算、检测楼体的稳定强度和抗震等级,出具《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且经过整栋楼全体业主签字认可;然后出具完整加固方案,把被切断的圈梁受力功能通过加固补强回来,图纸审图合格、拿到《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才有可能通过审查,实务中成都图审、住建局基本都不批准。
只要切断或扩大承重墙洞口,都要履行下列六步程序:
1. 在业主观看监理下进行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
2. 甲级结构设计单位出具结构加固专项图纸+计算书,保证加固后结构、抗震≥改造前;
3. 施工图送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4. 向住建部门申办**《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
5. 施工单位要有结构补强资质;
6. 加固完成单独验收,整体加梯竣工验收。
社会上普遍存在买卖检测设计资质、证书挂靠、暗箱操作、造假数据假报告等等现象。旧楼的原设计人员往往是找不到的,即使找到,也不愿意承担改造风险,所以不要指望加装电梯以后还能让原设计负责,此后的整体结构安全只能由电梯改造时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负责,而这个第三方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一般来说是不如原设计院(公司)的。老旧楼房的一大特点是资料不全,这对于设计来说就等于是无米之炊了。
旧楼加装电梯只能是降低楼体安全性而不可能提高楼体安全性。这一点应该是共识,顶多说成不影响安全性。如果若干年后换一家鉴定公司,很可能认为经过这些年的使用之后,电梯对楼体的结构寿命造成了负面影响。比如2024年7月台风“摩羯”把一栋九层楼的加装电梯撕裂成了“空壳”。大风也是一样的,虽然外电梯自身有一定的稳固性,但是刮大风时的这些作用力有相当部分是由楼体承受的,天长日久,必有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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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用户“墨河渔夫”写道:青岛加装电梯定位明确:属于改善福利,而非民生刚需,禁止一刀切强推。水电燃气、消防排污是居民生存基础配套,必须保障;加装电梯只是提升出行舒适度的优化项目。禁止将加装电梯当作硬性考核指标,杜绝为了政绩打造“面子工程”,凡是楼栋高低层分歧巨大、低层损失无法妥善化解的项目,一律暂缓审批,不再强行落地。加梯补贴的动机是改善全体居民的居住环境,而非一部分人获利、另一部分人吃亏。彻底摒弃简单的多数决粗暴模式,以结构安全、日照通风合规为底线,以受益补偿为和睦之道,实现邻里利益共赢。
另一位头条用户出招:所有想装电梯的业主把不想装的有顾虑的房主房产全部收购,这样你们建完电梯愿意跑路就跑路、该卖卖…你们比谁都清楚,建完就是想卖掉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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