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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山发布)
9月16日,连山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五次会议。连山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谢梅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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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接受谢梅等同志辞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请求的议案、接受陈文娟等同志辞去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请求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条例》的议案。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县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县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决算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朝宁、李福润、张伟平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郑师海,县人民法院院长易积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明全,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工信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人,永和镇、革命老区禾洞镇、革命老区上帅镇人大负责人,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谢梅等同志辞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16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谢梅、黄科、李典政、李先觉、韦泽武、王冠华、韦秀枚等同志辞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请求。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文娟等同志辞去镇选举委员会
组成人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16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文娟等同志辞去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请求,名单如下。
吉田镇:陈文娟、覃自锋、谢积浚
永和镇:唐少军、蒋树理
小三江镇:黄进坤、梁美兰、植锦棠
太保镇:房世旭、蒋细亮、何雪仪
福堂镇:覃信辉、覃信庆、蒋昕颐
禾洞镇:孔祥耀、蒋振源、唐黎恩、胡丽辛、赖韶生
上帅镇:董玉枝、杨发福、尹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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