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福传泉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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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泉港好物”
第二期项目征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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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挖掘泉港优质特色产品,放大“泉港好物”品牌效应,拓宽本土企业线上线下市场渠道,擦亮“泉港制造”名片,现面向全区开展第二期“泉港好物”产品公开征集,依托官方平台免费为入选企业开展宣传推介,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塑品牌。
01
“泉港好物”品牌介绍
“泉港好物”是泉港区重点打造的本土优质公共品牌,旨在挖掘推广泉港名优工业品、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特色食品等优质商品与创新成果,搭建企业展示、产销对接、品牌赋能一体化平台,帮助本土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展内销与外贸渠道,推动内外贸深度融合发展。
02
征集时间
2026年9月17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03
参与对象
在泉港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证照齐全的市场主体
04
申报要求
1.申报参评的产品为申报主体生产或授权生产的产品(包括名优农特产、手工艺品、地方小吃等)。
2.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泉港区注册登记满一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一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情况。
3.用于申报的产品及生产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技术标准和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申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许可。
4.申报主体须拥有自主商标或合法许可使用的商标,并具有稳定的生产能力具备符合生产要求的场所、人员、设施设备;用于申报的产品须已批量生产,经检验合格,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产品执行标准已主动声明公开。
5.申报主体需承诺若产品被纳入“泉港好物”,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05
评选流程
1.申报。申报主体填报《“泉港好物”申报表》(附件),报送至泉港区商务局。
2.评选。由好物甄选组进行初审和评审,确定入选产品名单。
3.公示。由好物甄选组对入选产品进行公示,并在7个工作日内征求社会意见。
4.发布。好物甄选组根据公示结果,对入选产品名单按相关程序审定后,正式形成“泉港好物”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5.授权。入选的产品及申报主体纳入“泉港好物”营销平台管理,获得相应商标使用授权并颁发证书。由泉港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与入选产品的申报主体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及相关合作协议。
06
注意事项
1.申报主体须先行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待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材料。
2.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申报主体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格。
0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峻杰 联系电话:87993700 电子邮箱:qgwm87993700@163.com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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