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及前董事会主席郁亮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执行法院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日期为2026年9月13日。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万科于3月因此案被执行498万余元。
限制消费令显示,因万科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万科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万科及万科法定代表人郁亮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郁亮不得实施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及高铁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入住星级以上酒店、购买不动产、非经营必需车辆以及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显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郁亮出生于1965年,1990年加入万科,1992年任公司董秘,1994年起任公司董事,1996年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01年任公司总经理(总裁),2017年任万科董事会主席、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今年1月8日,万科发布公告称,因到龄退休,郁亮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郁亮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编辑: 于一麦
责编: 叶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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