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来源:《王明芳特大持枪杀人案纪实》《中国特大刑事案件汇编》《延边公安纪实》及公开审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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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2月17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福洞镇。
凌晨两点半,东北冬夜的寒气像刀子一样刮过镇子上的每一条街巷。省煤田地质公司112队的宿舍区里,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梦乡中。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平静的夜晚,将在短短几个小时内,被鲜血和死亡彻底染红。
当第一声枪响划破夜空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这一切的起因,竟然只是一句轻佻的话,和两记耳光。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一个叫王明芳的二十二岁青年,正在黑暗中握紧了手中的斧头。
他不知道,也永远不会想到,这一夜之后,二十一条人命将就此凋零,而他自己的命运,也将彻底坠入深渊。
这个故事,要从两天前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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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句口无遮拦的话
王明芳,1959年出生,吉林延边和龙县福洞镇人,1981年时在省煤田地质公司112队第8钻探队当工人,年纪轻轻,二十出头。
他有个弟弟,叫王明超,19岁,当时还在上中学。兄弟俩跟队里一起来到福洞镇工作生活。王明芳这个人,平日里就有些不着调,说话做事喜欢开玩笑,但有时候开过了头,就容易惹出麻烦。
据后来警方调查,王明芳高中毕业后考学没中,进入地质队当工人。他追求时髦,曾有过小偷小摸的行为。
选用放映员时他又没竞争过人家,所以成天觉得"屈了自己这块材料",经常把"非杀他几个不可""我死也要在全国出名"这类话挂在嘴边。
自从父亲去延边住院、母亲去陪床后,家里就剩下兄弟俩,两人彻底放飞自我,成了远近闻名的"街溜子"。
王明芳还学过开解放卡车——当时的驾校不少都是部队办的,用的教练车就是解放卡车,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后来他只抢解放卡车开的原因。
112队驻扎在福洞镇,属于省煤田地质公司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煤田勘探工作。队里百十来号人,大多是外地调来的工人,拖家带口地住在镇上的宿舍区里。
宿舍区分前栋和后栋,中间隔着一条土路,路两边是几排红砖平房,屋顶上盖着厚厚的积雪。
队部办公室、保卫科、武器库、锅炉房、汽车库都集中在宿舍区东侧,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小院子。
王明芳在队里算不上什么安分人。他嘴碎,爱说爱笑,但说出来的话经常让人下不来台。队里的老工人私下议论,说这小子"嘴上没把门的",迟早要惹祸。
但他毕竟年轻,大伙儿也没跟他一般见识。
王明芳跟李来文一家的关系,原本还算不错。李来文是队里的调度员,负责生产调度工作,妻子王喜云是个本分的家庭妇女。
王明芳没事的时候经常去李家串门,李来文两口子对他挺客气,有时候留他吃饭,有时候给他倒杯热茶,拉拉家常。在那个年代,同事之间走动频繁,这种串门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1981年2月15日那天晚上,王明芳像往常一样,去了李来文家里玩。李来文和妻子王喜云热情地招待了他。几个人坐在一起聊天,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就晚了。
到了该走的时候,王明芳起身告辞。李来文说自己困了要回屋休息,让妻子王喜云送王明芳出门。
就在走到李家门口的时候,王明芳突然回过头,冲着王喜云说了一句:"王姨,别看你岁数大了,我还很喜欢你。明天晚上我家没人,你到我家来玩吧。"
这话一出,王喜云整个人都愣住了。她面露不悦,直接把王明芳推出了门。王明芳却"嘿嘿"笑了一声,摸着脑袋走了,好像根本没把这话当回事。
但王喜云回到屋里后,左思右想,心里觉得不是滋味。她觉得王明芳这话分明就是在调戏她,心里十分不舒服。
那天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越想越气。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跟丈夫李来文说了这事,说:"他跟我说这话不是侮辱我吗?"
李来文听了之后,气不打一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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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记耳光
李来文是个脾气直的人。听了妻子的话,他觉得王明芳这人太不要脸,当众欺负到自己头上来了。他当即带着妻子,出门去找王明芳。
那天是2月16日,正值春节期间,福洞镇上的年味儿还没散尽。街上偶尔有人走过,互相拜年寒暄。李来文带着妻子走在路上,碰见熟人还打了声招呼。
他心里憋着一股火,走路的步子都比平时快了不少。
路上刚好碰到了刚出门的王明芳。李来文当着众人的面,一口咬定王明芳调戏了他妻子,让妻子出面作证,还上去就在王明芳脸上扇了两巴掌。
就这么两巴掌,把王明芳彻底打醒了——不是打醒了,是打出了恨意。
王明芳心里憋了一股火。他一个大小伙子,被同事当众扇了耳光,这面子往哪搁?
他在福洞镇虽然不是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但被一个调度员当众打脸,这事传出去他以后还怎么做人?
闻讯赶来的邻居彭友信、王文彬、李树森、王海兰等人纷纷上前劝阻,把双方拉开。王明芳当着邻居的面说:"我说的话根本不是那个意思。"但他还咬牙切齿地对李来文说:"我告诉你,你可别后悔!"
两人推推搡搡,纠缠了好一阵子。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劝李来文消消气,有人说王明芳确实不对。但不管怎么说,两巴掌已经落下了,王明芳的脸上火辣辣地疼,心里的火更是压不住。
当天,王明芳气得没有去上班。他找到弟弟王明超,把这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还抱怨说:"这下可好,全队人都知道了这事,我以后还怎么抬得起头?活着没意思。"
王明超当时还年轻,听了哥哥的话,安慰他说:"多大点事儿,回头大家就忘了。"
但王明芳不这样想。沉默了片刻,他猛然捶打着自己的胸脯,歇斯底里地压低声音说:"今天夜里,我非把知道这件事的人全干掉不可!"
王明超当时被哥哥的话吓了一跳,但年轻气盛,脑子一热,竟然也答应了。兄弟俩开始谋划。他们知道队里有武器库,有枪。王明芳对武器库的情况非常熟悉——武器库有专人看管,保卫干事徐炳发就是负责看管武器库的人员之一,平时就配了枪。如果能搞到枪,就有把握报复李来文他们。
于是,一个可怕的计划,在1981年2月16日的那个夜晚,悄悄成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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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暗夜磨斧
当天夜里,王明芳独自来到112队保卫科,窥视值班室和武器库的情况和地形。他在黑暗中转了一圈,把值班室的门窗位置、武器库的锁具结构、巡逻路线都摸得一清二楚。
1981年2月17日凌晨,不到两点钟。
福洞镇的冬夜冷得刺骨,气温在零下二三十度。王明芳和王明超兄弟俩,每人手里攥着一把斧头,摸黑出了门。
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保卫干事徐炳发。
王明芳来到徐炳发家门口,谎称有人到他家撬门,想骗徐炳发出门帮忙。徐炳发没有防备,披上衣服出来了。他领着王氏兄弟找到保卫科科长谢振英,谢振英让他去找原来在保卫科帮忙的刘振方一起去处理。
徐炳发出来对王明芳说:"你和王明超去找刘振方,我先到保卫科去。"
二人假装答应去找刘,行至半道,兄弟二人一路小跑追上徐炳发。徐炳发问:"大刘怎么没来?"王明芳撒谎说:"他正在穿衣服呢。"
王明芳有意同徐炳发在前面并行,王明超跟在后边。当行至大道边厕所附近时,王明芳一晃头,王明超猛地蹿上去,一斧头照准徐炳发的后脑勺就砍了下去。
徐炳发当即倒下。王明芳急忙扑上去,从徐炳发身上摘下一把"五一"式手枪,还对弟弟说:"还没死。"王明超拿起斧子又照徐的头部砍了下去。
然后,兄弟俩从徐炳发的枪套上取下12发子弹,从他腰带上摘下武器库的钥匙,捡起地上的手电筒,将奄奄一息的徐炳发拖到厕所里,直奔保卫科而去。
他们要打开武器库,搞到更多的枪和子弹。
而此刻,福洞镇的其他人还在睡梦中,谁也不知道,一场噩梦正在逼近。
王明芳以为,搞到枪之后,只需要去找李来文算账就行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当他推开保卫科值班室那扇门的时候,他释放出来的恶魔,将不再受任何控制,会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把整个福洞镇变成人间地狱——而他最终付出的代价,将远远超出他最初的想象,多到让他自己都感到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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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王明芳骗开保卫科值班室的门,用枪逼着更夫张世清。张世清吓得趴在地上连连求饶。王明芳指着张世清对弟弟说:"你看住他,我去开武器库。"
张世清为了逃避责任,自己拿出绳子让王明超把自己捆上,还用毛巾堵住嘴。王明超照办了。可他进去半天不见王明芳出来,便跑进武器库催促。
张世清见王明超走了,立刻挣脱绳索,逃出值班室,跑到锅炉房去呼救。
王明芳听见喊声,急忙追到锅炉房,连开两枪,把锅炉房工人陈凯打死。
这时王明超追上了张世清,把他抓回保卫科。在张世清的指点下,王明芳从武器库里盗走了"七二"式自动步枪一支、子弹80余发,还拿走了炸药和雷管。他把雷管和炸药放在报纸上点燃导火索,引发爆炸,纵火焚烧了684平方米的队部办公室和武器库。
临走前,王明芳唆使弟弟用斧子朝张世清头部砸了两下。张世清受伤后挣扎着跑到锅炉房后边昏倒在地,后被群众发现送医院治疗,伤愈后被依法逮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兄弟俩逃回家中。王明超将斧子和武器库钥匙分别藏在自家土炕烟道和小棚子里,将作案时穿的衣裤鞋子藏在缝纫机斗内和天棚上。
王明芳拿着"五一"式手枪和"七二"式自动步枪出了门,而王明超则铺被躺下睡觉——之后的事情,都是王明芳一个人所为。
王明芳携带长短枪各一支,怀揣上百发子弹,走进了居民区。他第一个目标,是保卫科长谢振英。
他敲响谢振英家的门,叫醒谢振英,谎称"保卫科被别人撬开后点着了"。谢振英发现队部方向果然火光冲天,便起身穿衣出门,出于警惕卸掉了王明芳手中步枪的弹匣,领着王明芳去队领导家汇报。
当谢振英刚走进阎队长家院门时,王明芳举起了枪——他怎么也想不到,就在几个小时前,他还只是一个被同事扇了耳光、觉得面子上过不去的普通青年。而此刻,当他扣动扳机的那一刻,一场足以让整个延边州震惊的血色风暴,才刚刚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