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4日中午,上海杨浦区共青森林公园,一位坐在湖边长椅上的63岁老人突然遭到背后袭击。她醒来后,反复向民警说起一件事:颈上的金项链被抢走了,鸡心形挂件背面刻着“明月”二字。
这几个字,后来成了案件侦破的关键。
此前近一个月,杨浦、宝山一带接连发生袭击案。受害者大多是夜间独行的中年妇女,凶手从背后下手,使用铁棒、榔头一类钝器,击打头部后抢走财物。有人重伤,有人死亡,案发地点则集中在市郊结合部、工地附近和回家必经的小路。
3月18日夜,杨浦区殷行街附近,一名卖菜妇女收摊回家途中遇害。大雨冲刷了现场,钱物也被凶手搜走。警方走访七百多户居民,却没能立即找到突破口。
仅隔两天,宝山区又发生类似案件。41岁的施林芳在楼下等丈夫从六楼扔钥匙,刚走到居民楼门口,便被人从身后击倒,挎包遭到抢夺。包里只有少量现金和日常物品,凶手却下手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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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很快连续出现。
3月21日至23日,又有数名妇女遭到袭击。4月1日至6日,杨浦、宝山两地接连传出新的案情。作案者行动突然,逃离迅速,受害者多数没有看清对方的脸,现场也缺少清晰痕迹,侦查工作一度十分被动。
市民开始称他为“敲头幽灵”。
恐惧一旦扩散,传闻便跟着滋生。有人说凶手使用钉满铁钉的大锤,有人说是骑车流窜的团伙,还有人把毫无依据的旧案强行牵扯进来。夜间街道明显冷清,家人接送晚归者,许多居民提前关门。警方不得不一面追查凶手,一面澄清混乱消息。
专案组没有被传闻牵着走,而是从案件细节反推作案者。凶手多在夜间出手,熟悉宝山、杨浦部分路段,作案目标以体力较弱的独行妇女为主,抢得财物并不算多,却表现出极强的暴力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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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幸存者还提供了重要信息:凶手约一米七高,体格较壮,穿黄色风衣,说普通话。警方据此制作模拟画像,并把排查重点放到外来人员、公共交通沿线和案发地周边的临时住处。
真正的转折,来自那条刻有“明月”的项链。
接到通报后,五角场派出所老刑警章承煜没有只盯着街面排查,而是想到金银首饰修补柜台。案发当晚,他带民警赶到朝阳百货公司,询问近期是否有人拿来修理特殊首饰。
柜员很快回忆起来:“有个外地口音的男子,拿来修过一条被拉断的金项链。”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名男子不止一次出现。他曾在4月3日、4月5日前后来过柜台,还要求重铸重量较大的金链子。柜员记住了他的相貌和衣着:身材剽悍,穿紫红色夹克,说话带有并不纯正的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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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警方发现一台被抢走的传呼机重新启用。两条线索相互印证,侦查人员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宝山区淞南镇华浜二村一处住址。
4月16日深夜,三十多名行动人员封锁周边道路,进入目标房间。屋内男子试图从阳台逃走,但楼下和邻近通道早已布置人员,逃跑没有成功。
他自称魏广秀,安徽利辛人。
民警当场拨打那台传呼机,桌上的机器突然响起。魏广秀听到声音后神色剧变。搜查人员随后在饭桌下的纸团里,找到了“明月”项链的锁片。
证据面前,他仍拒绝交代。审讯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4月21日下午,预审人员突然问道:“你到公园去干什么?”
魏广秀脱口而出:“我没有去过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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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出口,他便意识到自己露出了破绽。既然从未去过,何必急着否认?审讯人员抓住这一点继续追问,魏广秀的心理防线逐步崩溃,最终交代了从3月18日至4月14日的多起抢劫经过。
他供述,自己携带钝器,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在熟悉的区域寻找目标,袭击后抢走现金、首饰和随身物品。案件并非团伙所为,所谓神秘组织、特殊凶器等传闻,也都没有事实依据。
魏广秀1971年3月出生,曾在上海当兵,退伍后因盗窃银锭于1993年被军事法庭判刑,服刑期满后回到上海。出狱时,他面对妻子、孩子和房租压力,却没有选择正当谋生,而是把贫困、失意当成了越过法律底线的理由。
4月14日那次作案,他甚至想抢一件首饰送给妻子。这个细节曾引起一些议论,但亲情不能抵消暴行,更不能替杀人抢劫开脱。一个人可以身处困境,却不能把无辜者的生命当成自己的出路。
1997年5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魏广秀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6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6月13日下午,魏广秀被依法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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