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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消息,山东济宁金乡县居民张为福通过网络平台公开讲述自身创业遭遇,一桩横跨十余年的企业经营纠纷与资产处置争议事件浮出水面,多处不合常理的处置细节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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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为福自述,其创业经历始于2002年5月。当年,依托当地招商引资政策,张为福在金乡县投资超千万元,创办金乡县金丰综合加工厂,企业后续完成更名,变更为金乡县王丕生物油脂厂,是当地正规落地的招商企业。
2014年5月,受经营周期影响,企业出现资金周转紧张问题。为缓解资金压力,张为福经营的企业与当地另外两家企业,采用行业常见的联合担保模式,共同申请200万元经营性贷款。后续因企业前期投资体量较大、资金回笼周期长,该笔贷款未能按期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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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逾期后,参与联合担保的另外两家企业相继完成还款义务。此后,相关债权方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对金乡县王丕生物油脂厂厂区及相关资产予以查封,企业经营陷入停滞。
案件后续发展出现诸多异常情形。2023年4月,在厂区已被司法查封、贴有法院封条的状态下,案外人张某旭擅自进入厂区,对原有厂房进行拆除,变卖厂区全部生产设备,并利用原厂区土地新建厂房,对外出租获取收益。
值得关注的是,该笔200万元担保贷款,最终无任何相关主体承担清偿责任。至此,张为福早年千万级投资建成的实体厂区,在司法查封状态下被彻底处置,多年创业成果付诸东流。
事件发生后,张为福针对厂区被擅自拆除、设备被变卖、资产被侵占等问题,多次向当地多个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查核实与公正处置。截至目前,其维权诉求尚未得到明确回应与有效处理。
本案核心疑点持续未解:被法院依法查封、处于司法管控状态的企业资产,为何会被案外人擅自拆除、变卖、占用,全程无人监管、无人制止。
针对事件全过程,有法律从业者分析认为,案外人擅自处置司法查封资产、侵占他人企业财产的行为,已超出民事纠纷范畴,大概率涉嫌多项刑事违法情形。
目前,该事件相关细节仍待官方核查厘清,后续相关进展将持续跟进讲述。(图/刘忠南 文/杨雨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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