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西洋最具潜力的BBNJ公海保护区的潜在候选区域之一。也是目前非洲方向最值得关注的BBNJ候选区域,已进入一个具有明确资金支持的前期保护规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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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海潮天下
在南大西洋,有一条绵延数千公里的海底山脉从非洲西南部附近海域伸向大洋深处。它的大部分山体隐藏在数千米深的海水之下,长期远离公众视线,却已经被国际科学界列入了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的海洋区域(EBSAs)。这就是沃尔维斯海岭(Walvis 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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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维斯海岭(Walvis Ridge)是南大西洋海底一条延伸逾3000公里的无震火山海岭,通常被视为Tristan–Gough地幔柱形成的热点轨迹。红点一带是它的大概位置,清晰可见。
随着《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BBNJ协定)于2026年1月17日生效,沃尔维斯海岭再次进入国际海洋保护议程。2025年,纳米比亚自然基金会(NNF)联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和蓝色海洋基金会(Blue Marine Foundation)举行区域研讨会,专门讨论沃尔维斯海岭作为BBNJ框架下潜在公海海洋保护区的可能性。2026年,蓝色海洋基金会又获得了Oceans 5支持,继续推进这一方向的工作。现阶段,虽说它仍属于候选区域和提案准备阶段、距离正式成为BBNJ公海海洋保护区还有颇长的程序,但是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小编认为这个是颇具潜力的,至少,科学条件很好(但政治条件确实还需要继续成熟)。因此本文作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BBNJ协定)COPs系列前瞻分析的“公海保护区候选名单”中的一集,供中国研究人员和决策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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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vis Ridge
一条连接非洲大陆与大西洋中脊的海底山脉
沃尔维斯海岭其实并不是一座孤立的海底山,它是一条规模非常巨大的海底地质构造,从地图上清晰可见。它从纳米比亚、安哥拉附近的大西洋海域向西南延伸,最终与大西洋中脊附近的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Tristan da Cunha)和戈夫岛(Gough Island)一带相接,全长约3000公里。沿线地形变化很大,既有海山和桌山,也有深海平原、峡谷以及其他复杂的海底地貌,部分区域水深达到4000米左右。
这类地形对于深海生态系统具有特殊意义。因为海山会改变深层海水运动,使营养盐丰富的水体发生上升和混合,进而影响浮游生物和更高营养级动物的分布。对于珊瑚、海绵等附着生物来说,坚硬的海山基底又提供了深海平原上较少见的栖息空间。随着海山从海底一座座隆起,它们还可能形成不同深度生态系统之间的“跳石”,使一些底栖生物沿着海山分布。
沃尔维斯海岭所在区域与本格拉寒流系统(Benguela Current System)相连。特别是在海岭东北部,复杂海底地形与高生产力海域相互作用,为鱼类、头足类、海鸟和大型海洋动物提供了较丰富的食物来源。已有调查记录显示,这一地区拥有相当丰富的鱼类、头足类和底栖无脊椎动物。研究还发现,海岭上的冷水珊瑚、柳珊瑚和竹珊瑚等深海珊瑚类群可以形成较复杂的底栖生境。
其实沃尔维斯海岭的生态价值并不是近几年才被发现的。早在2014年,《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将其列入具有生态或生物学重要性的海域(EBSA)。CBD当时的科学描述已经指出,这是一条从纳米比亚—安哥拉大陆边缘向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方向延伸的海山链,具有复杂的水深梯度和海山地形,对海山相关的脆弱底栖生物、大型底栖鱼类以及全球受威胁海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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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官网上对沃尔维斯海岭的描述
不过,沃尔维斯海岭这个地质构造与BBNJ意义上的“公海候选保护区”还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这个海岭东端附近有一部分是位于纳米比亚国家管辖海域的,因此未来如果提出BBNJ海洋保护区,那么核心对象应当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岭区域,并不是把整条海岭简单划成一个公海保护区。不过我们现在已经可以看到,纳米比亚在积极推动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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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海洋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Ocean Biodiversity Information System) 关于沃尔维斯海岭的页面数据仪表盘截图,可以看到,截至2026年9月,这里头已经有了84个数据集、22361条出现记录、涉及到2474个分类单元、以及1,313个物种。从时间上看,记录分布极不均匀,存在明显的采样高峰。最显著的峰值出现在1980年前后(记录数超6000),其次在1990年前后、2010年后也有较明显的数据增量。这反映了该区域海洋调查(如深海航行、多学科勘测)具有阶段性集中特征,而非连续均匀监测。图源:OBIS
为了弄清楚上面这个图片中数据高峰期对应的科考航次,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小编查阅资料发现,沃尔维斯海岭的科考历史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早期以DSDP 74航次(1980年)为代表,主要关注海岭的基底年龄与沉积序列。1982年的Valdivia I航次和1984年的Benguela VI、VII航次则首次采集到冷水珊瑚标本,开启了该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初步认知。
进入21世纪后,科考力度显著加强。德国GEOMAR自2008年起持续在沃尔维斯海岭开展研究,2014年SONNE号SO233航次由Kaj Hoernle教授领衔,联合纳米比亚地质调查局和柏林自然历史博物馆,同时开展地质与生物多样性调查。
不过最具代表性的是IODP 391航次(2021~2022年),由美国“决心号”执行,联合首席科学家为美国休斯顿大学William Sager教授和GEOMAR的Kaj Hoernle教授,中国IODP派出浙江大学李春峰教授和西北大学王小均博士参与(小编注:iodp-china的一篇公开资料显示,受奥密克戎旅行限制,二人未登船,他们以岸上科学家身份参加样品地球化学处理与航次报告编写),该航次在沃尔维斯海岭及Guyot省共完成4个站位的钻探,获取了基底玄武岩和沉积物岩芯,为理解Tristan-Gough-Walvis热点轨迹的岩浆演化与地幔源区特征提供了关键样品。
为什么它可能成为BBNJ早期候选区域?
沃尔维斯海岭可能进入BBNJ议程,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就是,这里已经存在较完整的科学依据和区域治理基础了。
此前公海联盟(High Seas Alliance)就把沃尔维斯海岭列为了值得优先考虑的公海生物多样性热点,并将其列入首代公海海洋保护区候选区域。联盟公布的资料显示,海岭区域已经记录到多种深海珊瑚、海绵、鱼类和头足类,也是一些海鸟的重要活动区域。
此外,推动这项工作的力量已经开始从国际环保组织向区域国家和机构延伸。2025年,纳米比亚自然基金会与IUCN、蓝色海洋基金会合作,在纳米比亚举办BBNJ区域研讨会。纳米比亚、安哥拉和南非的政府代表以及区域利益相关方参加了会议,讨论重点就是沃尔维斯海岭能否成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洋保护区。纳米比亚自然基金会随后将这一工作列入其海洋和沿海保护项目。
2026年,Oceans 5又给“Walvis Ridge High Seas Marine Protected Area”项目提供了75万美元资助,项目涉及安哥拉、纳米比亚和南非,由蓝色海洋基金会承担,这说明沃尔维斯海岭已经从一个长期存在于科学和保护规划中的“优先区域”,进一步进入了针对BBNJ实施开展前期工作的阶段。
不过,沃尔维斯海岭并不只是纳米比亚的问题。它既涉及到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也涉及到了公海。这个情况跟萨拉斯·戈麦斯-纳斯卡海岭(Salas y Gómez and Nazca Ridges)有点像,参见:《萨拉斯·戈麦斯-纳斯卡海岭,3000公里公海保护区提案加速中!BBNJ CoP前瞻》
这片海岭跨越的空间很大,其生态联系涉及安哥拉、纳米比亚、南非以及大西洋中部岛屿周边海域。海岭附近又存在渔业活动,部分海山区域被认为可能存在脆弱海洋生态系统。因而未来如果提出BBNJ保护区,讨论内容除了“划多大一块海域”,也会包括底拖网和其他捕捞活动如何管理、怎样监测生态变化,以及BBNJ措施与现有区域渔业管理制度如何衔接。
这恰好触及BBNJ协定实施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毕竟BBNJ协定谈判最难的一点就是根其他现有制度如何协调、而不是说要去取代涉及到公海的现有的海洋治理机构。一个未来的公海海洋保护区如果与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国际海事组织(IMO)或者国际海底管理局(ISA)管理事项发生空间重叠,就需要处理不同国际法律文书和机构之间的权限关系。所以在这一点上,沃尔维斯海岭是具有一定的“示范案例”意义的,它所面对的问题,很可能也是今后其他公海保护区都会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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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这整条海岭至今仍基本处于未充分勘测状态。在这片海岭,曾有一次科研航次就记录了共计175种鱼类、50种头足类(cephalopod)和192种底栖无脊椎动物。图源:NOAA
从CBD“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的海洋区域”(EBSAs)到BBNJ公海保护区,中间还有多远?
沃尔维斯海岭已经具备了一些未来提出正式提案所需要的条件,应该说科学上基础还是不错的。
在科学层面,它的海山地貌、底栖生物群落、海鸟以及高生产力海域等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当多资料。政策层面,沃尔维斯海岭早已被CBD列入EBSA,纳米比亚自然基金会等机构又开始围绕BBNJ开展区域协调。资金层面,2026年的专门项目资助表明前期准备工作已经获得国际保护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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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 2013年举办的CBD东南大西洋区域EBSA研讨会的一个文件中对于这个“沃尔维斯海岭”(Walvis Ridge)EBSA的描述。图源:CBD
但若要正式成为BBNJ海洋保护区,是另一套程序。BBNJ协定生效后,缔约方可以提出区域性管理工具,包括海洋保护区。提案需要提交相关科学和技术程序审查,并接受缔约方意见,然后最终交由缔约方大会根据协定规定来作出决定。因此,目前虽说沃尔维斯海岭已经进入BBNJ公海保护的前期政策和科学准备阶段,属于首批潜在候选区域之一,但真正要成为BBNJ海洋保护区,应该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沃尔维斯海岭不是一块刚刚被科学家发现的“空白海域”。几十年来积累的海山生态研究、CBD的EBSA认定、纳米比亚及周边国家的海洋空间规划经验,以及2025年以来围绕BBNJ开展的区域合作,为未来形成正式提案提供了基础。但现实约束也不少,渔业活动仍然是需要处理的重要议题,海山生态系统的实际分布范围和脆弱程度仍有不少区域缺乏高分辨率调查,海洋空间规划还涉及国家管辖海域与公海之间的衔接。而且未来如果保护区涉及不同区域性或行业性治理机构,协调成本也会明显增加。这片海岭能否成为南大西洋首批BBNJ海洋保护区之一,要看它能否把已经存在的科学证据、沿岸国家合作、区域渔业治理和BBNJ制度程序整合成一份具有可执行性的正式提案。
最后补充一下,沃尔维斯海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EBSAs体系中对应两个空间相接、生态相连但管辖不同的描述区:公海侧的“Walvis Ridge”与纳米比亚EEZ内的“Walvis Ridge Namibia”,二者同属Tristan-Gough-Walvis海岭系统。近年来纳米比亚在本国管辖海域推进Walvis Ridge Namibia的相关空间管理研究,区域保护规划已提出保护分区、影响管理分区等建议方案,用于指导未来MPA与海洋空间规划,但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仍取决于本国立法与MPA条例(那是别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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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的海洋区域(EBSAs)
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的海洋区域(EBSAs),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BD)框架下用于识别海洋中具有特殊生态或生物价值区域的一套科学工具与机制。其核心定义来自CBD的官方决定文本:“地理上或海洋学上独立的区域,这些区域为一个或多个物种/种群、生态系统或整个生态系统提供了相比于其他周边区域或具有相似生态特征区域而言更为重要的服务,或者以其他方式符合EBSA标准”。EBSA的识别依据七项科学标准:(1) 独特性或稀有性;(2) 对物种生命史阶段的特殊重要性;(3) 对受威胁、濒危或衰落物种及栖息地的重要性;(4) 脆弱性、敏感性或恢复缓慢;(5) 生物生产力;(6) 生物多样性;(7) 自然性。这些区域可涵盖从海岸带到深海海沟的海底生境,以及从海面到深渊不同深度的水层。自2010年起,CBD在全球各区域召开系列研讨会,推动EBSA的描述工作。不过总体讲来CBD虽说在“科学识别”层面确实做了不少工作,但在“管理和养护”层面涉足有限,这恰恰是它的制度定位所决定的。目前已有338个EBSA被正式认可,其中38个完全位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BNJ)。BBNJ协定附件一中的划区管理工具(ABMT)识别标准与EBSA的科学标准高度相似,因此EBSA数据库被广泛视为BBNJ下提出公海保护区候选方案的“起点”。不过总体来说CBD将来跟BBNJ如何在海洋领域衔接是一个比较现实且紧迫的议题。拓展阅读:
- 生物多样性公约将举办BBNJ议题网络研讨会,通报公海生物多样性专家工作坊成果 | 3月17日
- 《生物多样性公约》邀请全球对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的海洋区域(EBSAs)标准的区域描述的修改内容进行评论
公海保护区
BBNJ协定下的公海保护区,可以理解为在该协定框架下,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即公海和“区域”)设立并管理的海洋保护区。其实BBNJ协定的文本里面没有“公海保护区”这样一个专门术语,它更多的是一种媒体和大众传播的讲法。BBNJ协定使用“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area-based management tools, including marine protected areas; ABMTs, including MPAs)这一术语。协定第1条第1款将“划区管理工具”定义为:在地理上界定的区域内,用以管理一个或多个部门或活动、以实现特定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目标的工具(包括海洋保护区)。第1条第9款再将“海洋保护区”定义为:一个地理上界定的海域,为达到特定长期生物多样性养护目标而指定和管理,并可酌情允许在不背离养护目标的前提下进行的可持续利用。在设立程序上,BBNJ缔约方提出提案并经秘书处公布后,由科学和技术机构初步审查;其后开展公开、透明协商,吸纳各国、相关全球/区域机构及利益攸关方意见;修订案再交科学和技术机构评估,最终由缔约方大会决定是否设立及采取何种措施。不过请注意BBNJ缔约方大会的决定权不是绝对排他的(COP可以在BBNJ框架下设立ABMT/MPA,但不能借此取代其他主管国际机构对特定部门活动的法律权限)。对已有主管国际机构或法律框架的活动(如IMO涉及航运、ISA涉及“区域”矿产资源、区域渔业机构涉及捕捞),COP采取的措施须与现有措施相兼容,并可向相关机构提出建议或推动协调,但不得损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文书下各机构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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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拓展思维
读而时思之,不亦乐乎?所以最后我们思维发散一点,思考一下几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仅供发散式开启思路参考。Q1、公海保护区提案作为BBNJ框架下首批示范工作之一,这个推进过程本身就是bbnj协定实施能力的检验场。中国作为缔约方建设性参与,是其履行BBNJ协定缔约国义务、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具体体现,在客观上构成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整体布局的一部分。那么我们思考一下,如果要考虑公海保护区提案的话(缔约方是有权单独或联合提交提案的),你认为,1)中国作为缔约方可以为什么MPA的提案做战略布局/准备?2)科学数据积累是参与MPA提案的硬门槛,不过可能目前我国科学界对公海长距离洄游物种的系统性研究可能相对比较少,或制约中国在全球公海治理中的科学话语影响力。这方面可如何去提升?3)如果做相关的提案,最有效的参与方式究竟是独立提出区域,还是跟其他缔约方联合来提呢、还是提供科学证据或参与区域协调?不同路径分别需要什么科学和外交资源?
Q2、2025年发表在《Marine Pollution Bulletin》的一项研究,以大西洋公海为案例,用卫星数据定义的“海景”作为生物多样性的代理指标,与浮游植物、鱼类及濒危物种的模型分布进行比对,评估其生物多样性代表性。你觉得,以卫星数据定义的生态单元作为公海保护区规划的“代理指标”,可以在多大程度上缓解公海生物多样性数据不足的困境?以及,若是卫星遥感划定的“海景”只能作为生物多样性代理指标,那么在BBNJ提案进入科学和技术机构审查时,它需要与哪些类型的原位观测、物种分布数据和生态过程证据结合,才能支撑一个具有法律和管理意义的MPA边界?
Q3、如果未来BBNJ在沃尔维斯海岭设立海洋保护区、而该区域又受到SEAFO等现有区域性治理机制管理,那么BBNJ措施如何真正转化为对捕捞活动的约束?谁来负责执行,谁负责监测,谁负责处理跟现有渔业管理措施之间的冲突?
Q4、沃尔维斯海岭是一条跨越巨大空间尺度的海山链。如果未来提出BBNJ海洋保护区,你觉得应该保护“整条海岭”呢,还是说优先划定若干具有最高生态价值的关键区域?怎样避免保护区边界只是沿着现有数据分布来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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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源 | BBNJ,OBIS,公海联盟等多源
文 | 王海诗
排版 | 卢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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